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收购澳大利亚先驱资源公司股权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08年1月30日,本公司与印度尼西亚安塔公司(以下简称“安塔公司”)宣布对澳大利亚先驱资源公司(以下简称“先驱公司”)已发行的全部股份(约2.02亿股)以每股价值2.50澳元展开联合现金要约收购,对先驱公司股本估值为5.048亿澳元。该联合要约为意向性收购要约,按照澳大利亚法规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和安塔公司需在2008年1月30日之后的二个月内发布正式联合要约。
本公司与安塔公司该意向性联合现金要约收购请详见本公司董事会分别于2008年1月30日、2008年2月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本公司公告内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规定,现将本公司关于参与收购先驱公司股权的重大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1、根据2008年3月6日国家发改委《关于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与印尼安塔公司联合收购澳大利亚先驱公司项目信息报告的复函》,国家发改委同意本公司就与印尼安塔公司联合收购澳大利亚先驱公司项目对外开展商务谈判和其它前期工作。
2、2008年3月7日,本公司与安塔公司为本次收购目的而在新加坡设立的特殊目的公司TANGO公司向澳大利亚证券与投资委员会提交正式有条件要约,该正式有条件要约将于3月10日(周一)在澳大利亚证券交易所发布。
TANGO公司发出的正式要约收购价格(2.5澳元/股)与本公司已公告的原意向性联合要约一致,TANGO公司发出的正式要约受制的多项要约先决条件与本公司已公告的原意向性联合要约一致,这些要约先决条件本公司董事会已于2008年2月2日全文公告。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网站查阅更多信息:
先驱公司网站 www.herald.net.au
安塔公司网站 www.antam.com
备查文件:
TANGO公司提交澳证监会和发往澳交所的正式要约通函及公告(英文版)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