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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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8年3月10日上午9:00时整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共有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7名出席本次大会,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43,005,5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4.80%。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孙建江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和修改提案的情况,也无新提案提交表决。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逐项审议了各项提案,并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现场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股43,00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0股;弃权股0股。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董事会工作规则〉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股43,00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0股;弃权股0股。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股43,00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0股;弃权股0股。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股43,00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0股;弃权股0股。
5、审议通过了《关于增选董事的议案》;
①、同意增选金越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结束之日(2009年8月29日)止。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股43,00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0股;弃权股0股。
②、同意增选韩江南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结束之日(2009年8月29日)止。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股43,00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0股;弃权股0股。
三、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星河律师事务所陈英学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审议的内容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规范意见》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大会的召开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