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珠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本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8年3月10日上午在成都市一环路西一段2号高升大厦九楼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3人,代表股份92,91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8.69%。股东新疆塔城国际资源有限公司在《关于青海珠峰锌业有限责任公司向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销售产品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中进行了回避。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陈汛桥先生主持,公司部份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经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西藏珠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
同意票92,918,000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2、《关于推选董事的议案》
同意票92,918,000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3、《关于青海珠峰锌业有限责任公司向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销售产品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票35,418,000股,占有表决权股东代表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三、律师见证意见
北京市君都律师事务所刘晓琴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为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西藏珠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记录;
2、西藏珠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北京市君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西藏珠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西藏珠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8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