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连带责任。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08年2月29日以书面形式发出,2008年3月7日如期在宁波市召开,会议由丁凯董事长主持,应到董事12名,实到11名,董事余红辉书面委托戴志勇董事出席会议。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议案逐项审议并以举手表决方式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赞成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07年度财务报告》;
赞成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07年度报告及摘要》;
赞成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200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赞成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公司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母公司2007年度实现净利润3293.64万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329.36万元,加2006年度剩余未分配利润1582.06万元,本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546.34万 元。
公司以2007年12月31日总股本16800万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 1.0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1680万元。
赞成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详见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赞成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公司审计委员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制度》(详见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赞成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暂行办法》(详见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赞成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2008年上半年热力管网建设计划的议案》;
同意建设亚乐克供热管网和吉利汽车一期至二期供热管网,总投资分别控制在55万元和105万元以内。
赞成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宁电燃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宁波市宁电燃料有限公司按持股比例(70%)为其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7000万元人民币,本担保有效期为一年。
赞成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08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丁凯、戴志勇、余伟业、王凌云先生回避了此项议案的表决。
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高管人员薪酬的议案》;
决定2007年度公司总经理江伟程年薪为25.2万元;副总经理姚家华、杜继恩,总工程师张洪年薪各为20万元,财务负责人、董秘乐碧宏18万元,以上人员个人所得税自理。
赞成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每人每年3万元(税前)提高到每人每年4万元(税前),于2008年度开始执行。
赞成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续聘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200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25万元人民币(审计机构工作人员在公司所在地工作的食宿、交通等费用由公司承担)。
赞成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赞成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公司决定于2008年4月2日召开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如下:
1、时间:2008年4月2日上午9:00;
2、地点:宁波北仑老板娘新光大酒店(宁波北仑明州路789号)
3、审议内容:
(1) 公司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公司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公司2007年度财务报告;
(4) 公司200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 公司2007年度报告及摘要;
(6) 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7)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宁电燃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8) 关于公司2008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9)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10) 关于续聘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4、出席会议人员资格:(1)本公司董事、监事(2)截至2008年3月25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宁波热电”的股东,均有资格出席或委托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5、会议登记办法:(1)登记手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或法人证明文件(委托人持身份证、委托人的证券帐户和授权委托书)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2)登记地址: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港工业城凤洋一路66号,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邮编:315800 电话:(0574)86897102 传真:(0574)86885271
联系人:乐碧宏 周良焕
登记日期:2008年3月26日、27日;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00-3:30。
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和交通费自理。
附: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法人)出席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在委托人不作具体表决指示的情况下,受托人有权根据自己的意见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8年3月11日
证券代码:600982 证券简称:宁波热电 公告编号:临2008-07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08年3月7日下午在宁波召开。公司三名监事吕建伟、董庆慈、夏烈勤均出席了会议,公司副总经理姚家华、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乐碧宏、证券事务代表周良焕列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吕建伟主持。根据会议议程,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举手表决方式逐项一致同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公司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票3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二、审议并通过《公司2007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1、公司2007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议程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公司2007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公允地反映出公司2007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赞成票3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三、审议并通过《公司2007年度财务报告》;
赞成票3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四、审议并通过《公司200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赞成票3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特此公告。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8年3月11日
证券代码:600982 证券简称:宁波热电 公告编号:临2008-08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遗漏。
一、预计2008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 关联交易 的类别 | 按产品或劳务 进一步划分 | 关联人 (简称) | 预计总金额(万元) | 占同类交 易的比例 | 总金额 (万元) |
| 销售货物 | 煤炭 | 庆丰热电 | 5600 | 7.69% | 6661 |
| 煤炭 | 长丰热电 | 8400 | 11.54% | 5286 | |
| 煤炭 | 久丰热电 | 22400 | 30.77% | 14635 | |
| 煤炭 | 明州热电 | 16800 | 23.08% | 9218 | |
| 煤炭 | 科丰热电 | 2240 | 3.08% | 563 | |
| 煤炭 | 大榭热电 | 8400 | 11.54% | 5255 | |
| 小计 | 63840 | 87.70% | 41618 | ||
| 销售货物 | 蒸汽 | 宝新不锈钢 | 1314 | 5.00% | 1006 |
| 小计 | 1314 | 5.00% | 1006 | ||
| 合 计 | 65154 | 42624 |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1)宁波庆丰热电有限公司(简称庆丰热电)
法定代表人:吕建伟;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公司住所:宁波市江东北路351号;经营范围:生产经营电力电量、热量,经销与热电相关的器材、燃料及提供热电咨询服务,劳务服务;关联关系:宁波市电力开发公司持有庆丰热电100%股权,本公司监事会主席在该公司担任董事长职务。
(2)宁波长丰热电有限公司(简称长丰热电)
法定代表人:李如成;注册资本:1200万美元;公司住所:宁波市江东周宿渡长丰村;经营范围:生产经营电力电量、热量,经销与热电相关的器材、燃料及提供咨询服务;关联关系:宁波市电力开发公司持有长丰热电25%股权,本公司董事在该公司担任董事职务。
(3)宁波久丰热电有限公司(简称久丰热电)
法定代表人:吕建伟;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公司住所:宁波市镇海区蟹浦化学工业园区;经营范围:发电、电力设备安装、检修、运行、维护项目筹建;煤渣、粉炭灰制造、加工,蒸汽、热水的生产和供应;供热技术咨询、服务;金属材料、化工原料(除化学危险物品)、建筑材料、机电设备(除轿车)批发、零售。关联关系:宁波市电力开发公司持有久丰热电36%股权,本公司监事会主席在该公司担任董事长职务。
(4)宁波明州热电有限公司(简称明州热电)
法定代表人:吕建伟;注册资本:9,000万元;公司住所:宁波明州工业园区;经营范围:电力电量、蒸汽热量生产;热电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劳务服务。关联关系:宁波市电力开发公司持有该公司75%股权,本公司监事会主席在该公司担任董事长职务。
(5)宁波科丰燃机热电有限公司(简称科丰热电)
法定代表人:吕建伟;注册资本:4,000万元;公司住所:宁波市科技园区新晖路59号;经营范围:电力电量、蒸汽热量生产;生产后煤渣处理;供热、供电技术咨询服务;热网管道维护。关联关系:宁波市电力开发公司持有科丰热电42.33%股权,本公司监事会主席在该公司担任董事长职务。
(6)宁波大榭开发区万华工业园热电有限公司(简称大榭热电)
法定代表人:丁建生; 注册资本:15,000万元;公司住所:宁波大榭开发区万华工业园;经营范围:热、电、纯水的生产和供应;热力管网建设。关联关系:宁波市电力开发公司持有大榭热电35%股权,本公司董事在该公司担任董事职务。
(7)宁波宝新不锈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戴志浩;注册资本284,838万元;公司住所: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经营范围:不锈钢卷板制造、加工及相关技术指导、咨询、自有房屋出租。关联关系:本公司董事在该公司担任董事职务。
2、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均能按期足额向宁电燃料公司及本公司支付交易款项。
三、定价原则: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有关货物销售的关联交易的价格将遵循市场价格进行。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宁电燃料公司是以煤炭批发、零售为主营业务的商贸型企业,上述关联交易对象均为热电生产企业,以煤炭作为主要生产原料,是宁波地区的主要煤炭用户,是宁电燃料公司的重要客户。
宁波宝新不锈钢有限公司坐落于本公司有效供热半径内,为本公司的供热客户。
上述关联交易对象生产经营稳定,交易将有助于公司规避经营风险,并对公司提高市场份额,降低采购成本产生积极的影响。
五、审议程序
(一)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08年3月7日召开,参加表决的8名董事全部同意关于上述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丁凯、戴志勇、余伟业、王凌云先生回避了此项议案的表决。
(二)本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严格遵循了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遵循了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要求,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内幕交易的情况。本次交易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业务发展是必要的,交易价格定价原则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三)此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六、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宁波市宁电燃料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签署了《2008年度煤炭购销框架协议》,约定2008年度购销量、定价原则等相关事宜。
我公司与宁波宝新不锈钢有限公司签署了《供用汽协议》,约定了定价原则及计量结算办法。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与关联方签署的《2008年度煤炭购销框架协议》;
3、与宝新不锈钢签署的《供用汽协议》;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08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意见;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8年3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