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称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定召集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08年3月27日上午10时
二、会议地点:浙江省东阳市蓝天白云会展中心会议室
三、会议内容:
1、审议《关于与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互保的提案》,提案内容详见2007年12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的公告。
2、审议《关于通和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与浙江华税科技有限公司互保的提案》,提案内容详见2007年12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的公告。
3、审议《关于选举陈凌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提案》,提案内容详见2008年1月3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的公告。
4、审议《关于选举孙笑侠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提案》,提案内容详见2008年1月3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的公告。
四、会议出席对象:
2008年3月21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全体股东、公司全体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可书面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五、会议登记方法:
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个人股东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书面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股股东代表需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于2008年3月24日、25日(上午9:00到下午3:00)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公司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玉古路166号广厦集团大楼九楼
邮 编:310013
电 话:0571-87969988-1221
传 真:0571-85125355
联 系 人:张霞、邹瑜、吴鑫
会期半天,参加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三月十一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个人)出席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盖章(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权限:
1、审议《关于与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互保的提案》;
赞成( )反对( )弃权( )
2、审议《关于通和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与浙江华税科技有限公司互保的提案》;赞成( )反对( )弃权( )
3、审议《关于选举陈凌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提案》;赞成( )反对( )弃权( )
4、审议《关于选举孙笑侠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提案》;
赞成( )反对( )弃权( )
如有临时提案,受托人(有/无)权对临时提案行使表决权。
委托日期: 本委托书有限期限至 日止。
注:1、本授权委托书剪报或复印有效;
2、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
3、委托人应对受托人的权限予以明确,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意思进行表决;若否,请在委托人权限中填写对各个审议事项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