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鹏博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在召开期间未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08年3月8日上午9:3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成都顺城大道古中寺街8号新华国际酒店16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首期股票期权激励相关议案采取现场投票和独立董事征集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其他议案采取现场投票方式。
4、会议召集人:成都鹏博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杨学平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三、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9人,代表股份24,991.9399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2.82%;另经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第1、2两项议案投票权,共有公司股东2人委托公司独立董事投票,该部分委托人代表股份4200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7.20%。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四、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逐项审议《成都鹏博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1)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同意29,125.7599万股, 反对66.18万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77%。
(2)期权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
同意29,125.7599万股, 反对66.18万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77%。
(3)期权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
同意29,125.7599万股, 反对66.18万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77%。
(4)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权日
同意29,125.7599万股, 反对66.18万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77%。
(5)期权的行权价格和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
同意29,125.7599万股, 反对66.18万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77%。
(6)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条件和可行权日
同意29,125.7599万股, 反对66.18万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77%。
(7)期权激励计划的分配
同意29,125.7599万股, 反对66.18万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77%。
(8)期权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的禁售期
同意29,125.7599万股, 反对66.18万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77%。
(9)期权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同意29,125.7599万股, 反对66.18万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77%。
(10)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的具体事项
同意29,125.7599万股, 反对66.18万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77%。
(11)实施激励计划及公司授予权益、激励对象行权的程序
同意29,125.7599万股, 反对66.18万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77%。
(12)公司与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
同意29,125.7599万股, 反对66.18万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77%。
(13)激励计划变更、终止
同意29,125.7599万股, 反对66.18万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77%。
(二)逐项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相关事宜的议案》。
(1)授权董事会确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权日
同意29,125.7599万股, 反对66.18万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77%。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等事项时,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办法,对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同意29,125.7599万股, 反对66.18万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77%。
(3)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相关的全部事宜
同意29,125.7599万股, 反对66.18万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77%。
(4)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和行权条件进行审查确认
同意29,125.7599万股, 反对66.18万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77%。
(5)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
同意29,125.7599万股, 反对66.18万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77%。
(6)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同意29,125.7599万股, 反对66.18万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77%。
(7)授权董事会办理首期股票期权及未行权标的股票的锁定事宜
同意29,125.7599万股, 反对66.18万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77%。
(8)授权董事会办理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取消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办理已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行权股票期权的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同意29,125.7599万股, 反对66.18万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77%。
(9)授权董事会对公司股票期权计划进行管理
同意29,125.7599万股, 反对66.18万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77%。
(10)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同意29,125.7599万股, 反对66.18万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77%。
(三)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24,991.9399万股, 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四)审议《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24,991.9399万股, 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五、本次会议未涉及分类表决事项。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四川英捷律师事务所经办律师周健先生现场见证并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成都鹏博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签字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成都鹏博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8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