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在上海银行开通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定投业务的个人投资者。
二、适用基金
本公司旗下四个开放式基金产品,包括:华安创新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华安创新,基金代码:040001)、华安MSCI中国A股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华安中国A股,基金代码:040002)、华安宏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华安宏利,基金代码:040005)、华安策略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华安优选,基金代码:040008)。
三、费率优惠及期限
自2008年3月12日至6月30期间,在上海银行开办上述基金定投业务并成功受理的投资者,自开办定投业务当月起至2008年12月31日,享受申购费率8折优惠;活动开始前已办理定投业务的客户同样享受2008年3月12日至12月31日期间8折申购费率优惠。2008年7月1日以后办理的基金定投业务不享受申购费率优惠。
四、重要提示
1、本次优惠活动期间,定投业务办理的流程以上海银行的业务规则为准。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所购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2、本公司将与上海银行协商后决定本次优惠活动是否展期以及新增参与费率优惠活动的基金产品,并另行公告相关内容。
3、本次优惠活动解释权归上海银行所有。
五、咨询办法
1、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huaan.com.cn;
2、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50099或(021)68604666;
3、上海银行各基金销售网点;
4、上海银行网站:www.bankofshanghai.com.cn;
5、上海银行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021-962888。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3月12日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华安现金富利投资基金收益支付的公告
(2008年第3号)
华安现金富利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成立于2003年12月30日。根据《华安现金富利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安现金富利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华安现金富利投资基金成立公告》的约定,本基金投资者的累计收益每月集中支付。本基金管理人定于2008年3月11日对本基金自2008年2月14日起的收益进行集中支付并结转为基金份额,现将有关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收益支付说明
自2008年2月14日起至2008年3月11日,本基金已实现净收益折算的年收益率为2.340%。本基金管理人定于2008年3月11日将投资者所拥有的上述期间的累计收益进行集中支付,并按1元面值直接结转为基金份额,不进行现金支付。
投资者的累计收益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投资者累计收益=∑投资者日收益(即投资者日收益逐日累加)
投资者日收益=投资者当日持有的基金份额/10000*当日每万份基金单位收益(保留到分,即保留两位小数后去尾)
二.收益支付时间
1.收益支付日:2008年3月11日;
2.收益结转基金份额日:2008年3月11日;
3.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2008年3月13日。
三.收益支付对象
收益支付日在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持有人。
四.收益支付办法
本基金收益支付方式默认为收益再投资方式,投资者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将于2008年3月12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08年3月13日起可查询及赎回。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2]128号),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2.本基金本次收益分配免收分红手续费和再投资手续费。
六.提示
1.投资者于2008年3月11日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当日的收益,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当日的收益;
2.若投资者于2008年3月11日全部赎回或全额转换转出基金份额,本基金将自动计算其累计收益,并与赎回款一起以现金形式支付;
3.本基金投资者的累计收益定于每月11日集中支付并按1元面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若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到下一工作日;
4.投资者可通过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点(上海、北京、广州投资理财中心和电子交易平台)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渤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代销网点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交易。
七.咨询办法
1.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uaan.com.cn;
2.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50099或(021)68604666;
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渤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代销网点。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