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豪高新被美商务部认定存在补贴
2008年03月12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陈建军
⊙本报记者 陈建军
3月11日,美国商务部公布了对原产于中国的低克重热敏纸提起反倾销及反补贴调查的初步裁决结果,认定冠豪高新的初裁补贴幅度为5.68%,比中国另外一家强制应诉企业高5.11个百分点。
冠豪高新今天公告称,由于近两年来公司对美国的出口业务增长速度较快,美国对中国低克重热敏纸提起的反倾销及反补贴调查,对公司高速增长的出口业务产生不利影响,公司聘请律师事务所积极应对该项调查工作。公司将披露该案件的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