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提高农业生产效率是工业化城市化持续健康发展大前提
◎袁 东
中央财经大学教授
相对原有传统农业和乡村生活的“旧”,正在快速推进的中国工业化与城市化,无论从哪个角度看,都是一种“新”。但是,近几年的很多现象表明,中国人太容易见新忘旧,这固然说明我们的适应能力太强,然而,缺乏坚实基础的盲目适应,只不过是风浪中的浮萍而已。我这么说,绝不意味着要求城镇的人们去向后看,我只是想说,为了工业化和城市化这个星球上迄今为止最应该追求的文明进程更加健康与持续,我们必须重视农业和乡村建设。
当前中国以至全世界正在陷入因通货膨胀强烈预期所带来的不安中。中国不断刷新单月增长幅度的CPI,不仅在蚕食着个人和家庭通过各种途径好不容易积累起来的尚不算丰裕的财富,也在加剧财富流动的不公正。十分醒目的是,这一轮物价上涨从初始到现在的最大推动力是禽肉蛋油、粮食等食品价格的“异军突起”。去年,食品价格上涨了12.3%,其中,肉禽及其制品的价格上升了31.7%,油脂价格上升了26.7%。今年1月,粮价上涨5.7%,油脂价格上涨37.1%,肉禽及其制品价格上涨41.2%,猪肉价格上涨58.8%,以至于日益强烈地影响到了工业、服务业、出口贸易、政府经济政策以及城市和乡村的各个方面。
但是,价格大幅度上涨,却没有产生经济学所讲的引起供给应有增加的效果,猪肉产量去年反而减少了9.2%;也没有出现起初那些乐观者所声称的猪肉价格上涨会增加养猪农户的收入。到乡村走一趟就可明了,养猪农户每出栏一头125公斤左右的生猪,2007年平均能赚500元,相当于多少个麦当劳店中的汉堡包,想必城里人都晓得;若扣除增加的养猪成本,2007年的养猪收入并没有比2006年有任何增长。
那些掌控着经济资源和财富调配权的各级政府,在过去几年里过多地沉浸在伴随农地不断变成中高档住宅写字楼与车水马龙街道的城市扩张与崛起中,很多地方因此都在“住行玩”上大下功夫,似乎 “吃穿”这种低级需求将不再是中国人经济生活中的头等大事了。然而,食品价格百分之几十的涨幅突然提醒了梦中的很多人,尤其是那些公权力的掌控者:食品在中国人的所有消费里还是主体!
2007年,以农业为主体的第一产业增加值仅增长3.7%,远低于第二产业13.4%、第三产业11.4%以及GDP11.4%的增长水平。这种忽视,轻则,会以上述通胀和农民工的问题向社会各界做出提示,产生压力;重则,将会引起更大的社会动荡以及工业化与城市化的倒退。所以,脱离了农业生产效率提高和乡村建设的工业化与城市化,是没有根基的,也是不可持续的。
正是由于农业生产效率的低下,才导致了非常低水平的乡村劳动力产出与收入。如果将从事农业生产的收入称为乡村劳动力的“保留工资”,那么,只要进城打工的收入高于这一“保留工资”,就没有什么可以阻挡他们离开土地而涌入城市。所以,农业生产率的低下,不仅压低了农民工进城打工的收入水平,也使城市有理由支付低于农民工边际劳动产出的薪酬。
也正是由于对乡村建设的忽视,特别是伴随上世纪80年代兴起的以乡镇企业为代表的乡村工业的日渐式微,高于乡村劳动力保留工资水平的机会被统统集中到东部沿海大中城市。鉴于乡村财力的贫乏以及国家财政支持的缺席,小城镇建设几乎在大部分地区成为纸上谈兵。那种“离土不离乡”的机会变得异常稀缺。
人们对农业越来越忽视,长此以往,又反过来加重了农业生产效率的进一步下降。当这一恶性循环积累到一定程度时,就是包括猪肉、粮食等在内的农业产出绝对水平的下降,或者同人们日益增长的需求相比较的相对产出水平的大幅度下降。如此,食品价格不持续超大幅上涨才怪呢!
难道就没有办法改变这一不可持续的状况吗?当然有!也必须改变!否则,全体民众福利都得下降,势头正盛的经济增长就会掉头。什么办法?最根本的,是下大力气尽快提高农业生产效率,稳固与夯实作为工业化、城市化与社会发展基础的农业和乡村建设。
拥有世界五分之一人口的中国加速推进的工业化与城市化,意味着未来还将有大量乡村劳动力和土地转入非农领域。由此,可以肯定的是,当今的中国缺乏欧洲开始工业化和大规模城市化时那种以“发现新大陆”为契机的,伴随殖民地迅速扩展、本土劳动力大量移民海外,而使本土人均农地不会大幅减少的优势。相比那些先行者,我们的约束更多。在这种情况下,可行的建议就集中在以下几点上了:
其一,大幅度提高各级政府财政对农业的货币资本投入。以此为主体力量,支撑起提高农业生产效率所需要的先进科学技术推广普及、乡村劳动力教育与培训、农用生产资料供给体系以及更广泛农业服务机制的建设与不断增强。
其二,认真总结乡镇企业自上世纪80年代兴起而后衰微的经验教训。在政府能够支持的一切领域,采取切实措施恢复并推动乡村企业的发展。以此增强乡村建设的自我积累能力,推动小城镇建设的健康发展,在增加“离土不离乡”机会的同时,减轻人们背井离乡以及对大中城市和交通的压力,从而有助于增强工业化与城市化进展的协调性。
其三,通过健全立法并严格执法,以及增强对公权监督机制建设等措施,切断各级政府同土地收益的不合理联系机制,切实提高大中城市土地的集约化利用程度,遏制对农村土地低成本低效率粗放扩张占用的各类行为,真正保护并确保最低限度农业用土地的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