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帆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通知于2008年2月19日发出。
2、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8年3月11日(星期二)上午9:3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北省保定市秀兰饭店会议室
4、会议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方式。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孟礼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5人,代表股份 114,076,38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9.49%。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成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
三、本次议案的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审议的议案如下:
1. 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2007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4. 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 2008年财务预算方案;
6. 200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 2007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8. 关于申请2008年银行授信额度及授权办理具体事宜的议案;
9. 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10. 关于2007年关联交易事项及2008年关联交易经营中的关联交易额度及处理程序的议案;
11. 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2008年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12.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13. 关于修订《风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14. 关于制定风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
15.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6. 关于变更对控股子公司唐山宏文蓄电池有限公司投资金额事项的议案。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经与会股东审议,采取现场记名逐项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1、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114,076,38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2、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114,076,38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3、2007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114,076,38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4、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114,076,38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5、2008年财务预算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114,048,38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反对股份28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弃权股份0股。
6、200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114,076,38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7、2007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114,076,38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8、关于申请2008年银行授信额度及授权办理具体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35,731,97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关联股东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回避表决。
9、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114,076,38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10、关于2007年关联交易事项及2008年关联交易经营中的关联交易额度及处理程序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31,091,97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关联股东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保定风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
11、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2008年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114,076,38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12、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114,076,38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13、关于修订《风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114,076,38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14、关于制定风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114,076,38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15、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114,076,38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16、关于变更对控股子公司唐山宏文蓄电池有限公司投资金额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114,076,38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四、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市高朋律师事务所徐俊峰律师现场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风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