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特别处理的公告
2008年03月12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101 证券简称:*ST明星 编号:临2008-14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特别处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由于公司2005年、2006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亏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07年5月8日起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行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明星电力”变更为“*ST明星”,股票的日涨跌幅限制由10%变更为5%。
本公司于2008年2月29日披露了2007年年度报告,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2007年度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显示:截止2007年12月31日止,公司实现净利润88,851,542.48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65,490,618.10元,每股收益为0.27元,股东权益为922,598,217.77元,每股净资产为2.85元。
鉴于本公司生产经营状况有了较大的好转,业务运营正常,明伦集团给公司造成的风险和损失得到了进一步的化解,符合现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特别处理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关于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特别处理的申请。
公司近日获上海证券交易所批准,同意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的“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特别处理”。公司股票于2008 年3月12日停牌一天,自2008 年3月13日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特别处理”并恢复交易,公司股票简称由“*ST明星”变更为“明星电力”,股票代码不变,股票的日涨跌幅限制由5%恢复为10%。
特此公告。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八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