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本基金已完成建仓并按《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实现对指数跟踪误差的有效控制,现决定本基金自2008年3月14日起开放日常赎回业务。
一、日常赎回安排
1、赎回开放日
本基金自2008年3月14日起恢复办理日常赎回业务,本基金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本公司公告暂停赎回时除外)。开放日直销业务办理时间为:9:30-15:00,代销业务由于各代理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投资者应以各代理销售机构具体规定的时间为准。
2、赎回份额的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办理赎回时,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0份基金份额,但某笔赎回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0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
3、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时间 | 赎回费率 |
1年以下 | 0.5% |
1年(含)-2年 | 0.2% |
2年(含)以上 | 0 |
(注:1年按365天计算)
二、日常销售渠道与销售地点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上海理财中心、本公司北京理财中心、本公司网上交易平台(www.gtfund.com)、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恒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等相关营业网点办理基金赎回的日常交易业务。
关于各销售机构及其指定销售营业网点的地址和其它有关信息、规定等事项,请以各销售机构刊登的公告或各网点的公告为准,投资者也可通过销售机构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
本基金若增加新的销售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
三、重要提示
1、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和注册登记人为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服专线(4008-888-688、021-33134688)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tfund.com)了解基金交易等事宜。
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赎回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亦可到本公司网站(www.gtfund.com)进行查询。
4、本基金暂不开放转换业务,具体开放日期将另行公告。
四、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