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盛天工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鼎盛天工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08年3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 8人,公司总裁、董事黄晓敏先生因公出差未参加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向天津工程机械研究院暂借资金用于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前期投入的议案;
会议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营销工作进展的需要,同意公司加快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能型工程机械产业化项目”和“工程机械再制造产业化项目”的进度,暂由天工院向公司提供部分资金用于上述两个项目的前期投入及产品的小批量生产,最高额不超过18000万元。公司将视两个项目的进展情况及公司自有资金情况对项目需求资金做出安排。作为资金占用的对价,公司向天工院支付资金占用费,资金占用的时间及资金占用费的计算方法为:资金占用费按占用金额的实际天数收取,占用费执行银行同期存款月利率。公司将积极筹措资金偿还实际占用款项。同意授权法定代表人委托相关主管负责人签署有关协议。(详见公司刊发的关联交易公告)
此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李鹤鹏、郑尚龙、陶富强回避了表决。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召开公司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2008年3月12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拟召开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会议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时间:2008年3月28日下午2:00
(三)会议地点:公司四楼会议室
公司地址:天津市新技术产业园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南北大街5号
(四)会议内容:
1、关于公司向天津工程机械研究院暂借资金用于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前期投入的议案。
(五)参加人员
⑴截止2008年 3月2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及书面委托代理人均有权参加会议。
⑵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⑶公司法律顾问及其他有关人员
(六)登记办法:
1、国有股及法人股东,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书见模版)
3、登记时间:2008年3月26日、27日上午8时至11时,下午1时至4时。
4、登记地点:天津市新技术产业园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南北大街5号董事会秘书处(公司办公大楼四层),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并写清联系方式。
(七)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按照已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确认其参会资格;
2、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自理;
3、联系电话:022—58396201 传真:022—58396201
联系人:叶志玲 余德利
邮政编码:300384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鼎盛天工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本次各项议案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东帐户: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日期:
委托人(签名):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鼎盛天工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3月12日
证券代码:600335 证券简称:鼎盛天工 公告编号:临2008—17号
鼎盛天工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的概述
2008年3月1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天津工程机械研究院暂借资金用于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前期投入的议案》。关联董事李鹤鹏、郑尚龙、陶富强回避了表决。同日,公司与天津工程机械研究院签署了资金占用协议。该议案审议前,公司充分征求了独立董事的意见。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法规的规定,议案尚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关联方名称:天津工程机械研究院
注册资本:14256.5万元
注册地址:天津市红桥区丁字沽三号路
法定代表人:李鹤鹏
主要业务范围: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转让(机械、电子液压、仪器仪表、计算机技术、环保技术、机电一体化);机械产品、电器成套设备及配件的制造、加工、修理;广告;期刊出版;工程机械的租赁;自有房屋的租赁、设备租赁;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代理出口本院自行研制开发的技术转让给其他企业所生产的产品;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天津工程机械研究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现持有本公司62637833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5.39%,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营销工作进展的需要,公司拟加快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能型工程机械产业化项目”和“工程机械再制造产业化项目”的进度,经与大股东天津工程机械研究院(以下简称:天工院)协商,暂由天工院向公司提供部分资金用于上述两个项目的前期投入及产品的小批量生产,最高额不超过18000万元。公司将视两个项目的进展情况及公司自有资金情况对项目需求资金做出安排。作为资金占用的对价,公司向天工院支付资金占用费,资金占用的时间及资金占用费的计算方法为:资金占用费按占用金额的实际天数收取,占用费执行银行同期存款月利率。公司将积极筹措资金偿还实际占用款项。
四、此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从战略发展考虑,加快“节能型工程机械产业化项目”和“工程机械再制造产业化项目”的实施进度,是公司提升产品档次,开拓新的销售模式的重要举措。上述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增强公司产品的竞争力,促进资源的循环利用,符合国家产业发展的要求,适应建设节能型社会的市场需求,预计未来市场前景广阔,同时能给公司带来相应的经济效益,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一、公司此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在决议中回避了表决,其审议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该交易事项着眼于公司的未来发展,项目投入具有前瞻性,市场前景广阔,符合国家产业发展的要求,具有良好的盈利预期,此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经核查,该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独立董事全体赞成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有关事项的议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交易双方签署的资金占用协议
3、独立董事意见
鼎盛天工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