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变动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近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苏州市吴中区校办工业公司(以下简称“校办公司”)通知本公司,其持有的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江苏吴中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吴中集团”)的股权发生变动,由此导致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校办公司原实际控制本公司的情况
校办公司是由苏州市吴中区教育局主管的事业法人,本次股权变动前,其持有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吴中集团20%的股份,并受吴中集团的另一股东苏州润业风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业投资”)的委托持有该公司拥有的吴中集团29%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因此校办公司实际拥有吴中集团49%的表决权。吴中集团的另外15个自然人股东陈雁南等合计持有吴中集团51%的股份,并签订有不一致行动人承诺函,因此校办公司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吴中集团目前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本公司21.29%的股份。
二、校办公司持有吴中集团的股份变动情况及引发的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变动情况
2008年3月11日,校办公司与润业投资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校办公司将持有的吴中集团的全部20%的股份转让给润业投资,本次转让后,校办公司不再持有吴中集团的股份,润业投资合计持有吴中集团的49%的股份,同时润业投资也撤销了对校办公司关于吴中集团29%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的授权,由此导致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上述股权转让后,润业投资成为吴中集团的第一大股东并实际控制吴中集团。润业投资目前的股东构成为:自然人朱天晓持有31%的股份,苏州工业园区中润投资有限公司持有40%的股份,苏州新区恒悦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有29%的股份。苏州工业园区中润投资有限公司的股东为毛竹春等6名自然人共同持股,苏州新区恒悦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股东为曹健等4名自然人共同持股。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也因此变更为自然人共同控制。
特此公告。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3月11日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江苏吴中
股票代码:600200
信息披露义务人:苏州润业风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 所:江苏省苏州市宝带东路388号
通讯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宝带东路388号2楼
联系电话:0512-65281696
联 系 人:曹 健
签署日期:二OO八年三月十一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特别提示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取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其他任何方式在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
四、本次权益变动系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会及董事会负责人共同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本报告书下列用语具有以下含义: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控制架构图(本次权益变动后)
■
本次权益变动前,校办公司持有吴中集团20%的股份,并受润业投资的委托持有该公司拥有的吴中集团29%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因此校办公司实际拥有吴中集团49%的表决权。吴中集团的另外15个自然人股东陈雁南等合计持有吴中集团51%的股份,并签订有不一致行动人承诺函,因此本次权益变动前校办公司是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在本次权益变动过程中,由于校办公司持有吴中集团的20%的股份转让后不再持有吴中集团的股份,因此润业投资也相应撤销了于2003年12月16日委托给校办公司的吴中集团29%股份对应的表决权。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东及关联方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东及出资比例
■
股东之间无一致行动协议。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东介绍
1、朱天晓
朱天晓,男,中国公民
通讯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宝带东路388号
2、苏州工业园区中润投资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
(2)股东及出资情况
■
股东之间无一致行动协议。
3、苏州新区恒悦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
(2)股东及出资情况
■
股东之间无一致行动协议。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关联方介绍
关联方名称:江苏吴中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
2、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及出资情况
■
■
股东之间无一致行动协议。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状况简要说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业务
高新技术企业投资开发、企业并购重组策划,企业资产投资、管理,国内贸易、项目投资及三产开发。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三年财务状况简要说明(单位:万元)
■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违法违规情况
信息披露人声明自2003年5月8日成立日至本报告签署日,没有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没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润业投资设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公司共2名监事,其中一名为执行监事。公司设总经理,由董事兼任。
■
上述人员均未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在最近5年之内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上述人员兼职情况:
■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义务披露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八、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和第五十条的情况
(一)在本次权益变动中,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利用本次权益变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下列情形:
1、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
2、最近3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
3、最近3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其他情形。
(二)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备查文件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原持有江苏吴中集团有限公司29%的股权,苏州市吴中区校办工业公司拟出让其持有的江苏吴中集团有限公司20%的股权,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受让苏州市吴中区校办工业公司持有的江苏吴中集团有限公司20%的股权,有利于保持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江苏吴中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的地位,使江苏吴中集团有限公司的经营管理保持稳定,业务能得到健康稳健的发展。
二、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权益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没有进一步直接或间接增持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权益的计划,也没有处置已经拥有权益的计划。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履行的相关程序及具体时间
2007年12月10日,苏州润业风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召开了股东会,会议审议并作出决议,润业投资以5000万元的转让价格收购苏州市吴中区校办工业公司持有的江苏吴中集团有限公司20%的股权。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的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润业投资在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江苏吴中集团有限公司29%的股权,本次权益变动系润业投资受让苏州市吴中区校办工业公司持有的吴中集团20%的股权。
吴中集团持有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3,279.58万股限制流通股股份,占江苏吴中股本62,370.00万元的21.29%。
二、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转让方:苏州市吴中区校办工业公司
受让方:苏州润业风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转让股权:江苏吴中集团有限公司2,000万元出资额,比例为20%
转让价款:人民币5000万元
作价依据:吴中集团截至2006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额。
支付方式:自协议签署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照转让方指令,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特别条款:转让方对吴中集团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11月30日的税后利润仍然按照转让前的分配原则和比例参与分配。
协议签订时间:2008年3月11日。
生效时间及条件: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三、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情况
苏州市吴中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就本次股权转让,于2007年12月21日以吴国资[2007]67号《关于<吴中区教育局关于吴中区校办工业公司20%股权退出的请示>的复函》批复。
批复同意本次协议转让的股权数量、受让方、转让价格和利润分配条款。
第五节 资金来源
一、资金总额
润业投资受让校办公司持有吴中集团20%股权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
二、资金来源与支付方式
资金来源为润业投资自有资金,本次股权转让为一次性现金支付。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资金来源的声明
润业投资目前注册资金为8000万元,在本次股权转让前,自有资金可以足额支付受让股权。
本次股权转让资金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的资金;不存在通过与上市公司进行资产置换或者其他交易取得资金;不存在通过关联方借款、银行贷款、以本次受让股权抵押向金融机构融资、资产置换或者其他方式取得股权转让资金。
第六节 后续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12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做出重大调整的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进行资产重组的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改变上市公司现任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的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对上市公司及关联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的方案;
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计划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做出重大变动;
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计划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的做出重大变化;
不存在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第七节 对上市公司影响的分析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后,润业投资将严格遵守有关证券监管法律、法规,依法通过吴中集团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不直接对上市公司产生影响。
上市公司仍将保持人员独立、资产完整、财务独立,上市公司仍将具有独立经营能力,在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
本次权益变动后,润业投资承诺与上市公司在人员、财务、机构、资产、业务等方面相互独立。
本次权益变动不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关联方与上市公司之间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情况
(一)同业竞争
1、同业竞争现状
润业投资主营业务为高新技术企业投资开发、企业并购重组策划,企业资产投资、管理,国内贸易、项目投资及三产开发。
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为服装行业、医药行业、羽绒制品、贵金属加工等。
润业投资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2、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在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为从根本上避免和消除润业投资及其关联企业侵占上市公司的商业机会和形成同业竞争的可能性,润业投资出具了书面承诺:
(1)润业投资及其控制的企业将不会直接从事江苏吴中目前主营服装行业、医药行业、羽绒制品、贵金属加工等业务,参与或入股任何可能与江苏吴中所从事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
(2)润业投资及其所控制的企业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或入股任何可能与江苏吴中所从事的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应将上述商业机会通知江苏吴中,在通知中所指定的合理期间内,江苏吴中做出愿意利用该商业机会的肯定答复,则润业投资及其控制的企业放弃该商业机会;如果江苏吴中不予答复或者给予否定的答复,则被视为放弃该业务机会。
(3)如违反以上承诺导致江苏吴中遭受损失,润业投资将向江苏吴中进行充分赔偿。
(二)关联交易
1、关联交易现状
本次权益变动前,润业投资未与上市公司发生任何关联交易。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新的关联交易。
2、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为规范将来可能产生的关联交易,润业投资出具了书面承诺:
不利用润业投资通过吴中集团间接控股江苏吴中的影响谋求与江苏吴中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不利用关联交易从事任何损害江苏吴中利益的行为;如未来不可避免与江苏吴中发生交易的,将以市场公允价格与江苏吴中进行交易。
第八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实际控制的企业、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与下列当事人发生的以下重大交易: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进行资产交易的合计金额高于3000万元或者高于被收购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5%以上的交易(前述交易按累计金额计算);
(二)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的合计金额超过人民币5万元以上的交易;
(三)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者存在其他任何类似安排;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第九节 前6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无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江苏吴中股票行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前述人员的直系亲属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前述人员的直系亲属除监事翁文娟外,无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江苏吴中股票的行为。
翁文娟监事2007年9月7日买入江苏吴中1000股(之前已持有2000股),9月13日和14日,卖出江苏吴中3000股,卖出后不再持有江苏吴中的股票,也不存在继续买卖江苏吴中股票的情形。
第十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信息披露义务人2005年度、2006年度的财务会计报表及2007会计年度经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见本报告书之备查文件。
第十一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经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十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财务顾问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苏州润业风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天晓
二OO八年三月十一日
二、财务顾问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权益变动报告书的内容进行了核查和验证,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此承担相应的责任。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财务顾问主办人:周琪
二OO八年三月十一日
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润业投资工商营业执照
2、润业投资税务登记证(副本)
3、润业投资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名单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4、《关于江苏吴中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协议书》
5、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6个月内,润业投资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的名单及其持有或买卖该上市公司股份的说明
6、信息披露义务人所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及相关人员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6个月内持有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7、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的声明
8、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9、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10、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说明
11、信息披露义务人2005年度财务会计报表、2006年度财务会计报表、2007年度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
12、独立财务顾问关于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核查意见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以下地点,供投资者查阅:
1、上海证券交易所
2、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宝带东路388号3楼
联系电话:0512-65626898
联系人:许良枝
3、苏州润业风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宝带东路388号2楼
联系电话:0512-65281696
联系人:曹 健
附表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苏州润业风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朱天晓
日期:二OO八年三月十一日
第一节 释义 | 4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5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控制架构图 | 5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东及关联方介绍 | 6-9 |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状况简要说明 | 10 |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违法违规情况 | 10 |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 10 |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 11 |
八、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和第五十条的情况 | 11 |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12 |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13 |
一、权益变动的方式 | 13 |
二、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 13 |
三、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情况 | 13 |
第五节 资金来源 | 14 |
一、资金总额 | 14 |
二、资金来源与支付方式 | 14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资金来源的声明 | 14 |
第六节 后续计划 | 15 |
第七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 16 |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 16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关联方与上市公司之间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情况 | 16-17 |
第八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 18 |
第九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9 |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 19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前述人员的直系亲属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 19 |
第十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 19 |
第十一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9 |
第十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财务顾问声明 | 20 |
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 | 22 |
附 表 | 23-24 |
上市公司、江苏吴中 | 指 |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润业投资、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苏州润业风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中润投资 | 指 | 苏州工业园区中润投资有限公司 |
恒悦管理 | 指 | 苏州新区恒悦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吴中集团 | 指 | 江苏吴中集团有限公司 |
校办公司 | 指 | 苏州市吴中区校办工业公司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润业投资协议受让校办公司持有吴中集团20%的股权,合计持有吴中集团49%股权成为吴中集团控制人,从而间接持有江苏吴中21.29%股权成为江苏吴中控制人。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收购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信息披露准则15号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
信息披露准则16号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
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本报告书 | 指 |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公司名称: | 苏州润业风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 | 苏州市宝带东路388号 |
法定代表人: | 朱天晓 |
注册资本: | 8000万元 |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 | 320506000104312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经营范围: | 高新技术企业投资开发、企业并购重组策划,企业资产投资、管理,国内贸易、项目投资及三产开发(以上经营项目涉及专项审批的取得专项审批后经营) |
经营期限: | 10年(2003年5月8日至2013年5月7日) |
税务登记证号码: | 苏州国税登字320500749407451号 苏州地税登字320500749407451号 |
通讯地址: | 苏州市宝带东路388号2楼 |
联系电话: | 0512-65281696 |
股东名称 | 出资金额 (万元) | 出资比例 |
朱天晓 | 2,480 | 31.00% |
苏州工业园区中润投资有限公司 | 3,200 | 40.00% |
苏州新区恒悦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2,320 | 29.00% |
合 计 | 8,000 | 100.00% |
注册地址: | 苏州市工业园区星海街星海国际商务广场1幢702室 |
法定代表人: | 毛竹春 |
注册资本: | 1260万元 |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 | 320594112313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经营范围: | 企业投资、并购、重组、上市、资本运作策划、投资咨询(不含证券咨询);国内贸易。(上述范围涉及国家专项规定的,取得专项许可手续后方可经营) |
经营期限: | 20年(2007年10月24日至2027年10月20日) |
通讯地址: | 苏州市工业园区星海街星海国际商务广场1幢702室 |
联系电话: | 0512-65629878 |
股东名称 | 性别 | 出资金额 (万元) | 出资比例 |
毛竹春 | 男 | 220 | 17.47% |
叶晓明 | 女 | 220 | 17.46% |
杨 烈 | 男 | 220 | 17.46% |
许佩娟 | 女 | 200 | 15.87% |
吴玉琴 | 女 | 200 | 15.87% |
钱建民 | 男 | 200 | 15.87% |
合 计 | 1,260 | 100.00% |
注册地址: | 苏州市高新区何山路131号 |
法定代表人: | 曹健 |
注册资本: | 900万元 |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 | 3205122105996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经营范围: | 企业投资策划、管理、咨询服务;国内贸易(法律法规禁止的,企业不得经营;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许可的,在未获得批准许可前不得经营)。 |
经营期限: | 20年(2007年10月22日至2027年10月21日) |
通讯地址: | 苏州市高新区何山路131号 |
联系电话: | 0512-65281696 |
股东名称 | 性别 | 出资金额 (万元) | 出资比例 |
曹 健 | 男 | 300 | 33.33% |
翁文娟 | 女 | 260 | 28.89% |
项卫平 | 女 | 170 | 18.89% |
吴永浩 | 男 | 170 | 18.89% |
合 计 | 900 | 100.00% |
注册地址: | 苏州市宝带东路388号 |
法定代表人: | 朱天晓 |
注册资本: | 10000万元 |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 | 3205062105128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经营范围: | 教育、医药、服装产业及其他产业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网络工程建设;企业管理及形象策划;电子商务;国内贸易(经营范围中涉及国家规定专项审批的,取得审批后经营)。 |
经营期限: | 无 |
通讯地址: | 苏州市宝带东路388号5楼 |
联系电话: | 0512-65272280 |
股东名称 | 出资金额 (万元) | 出资比例 |
苏州润业风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4,900 | 49.00% |
赵唯一 | 800 | 8.00% |
姚建林 | 500 | 5.00% |
魏兴发 | 400 | 5.00% |
陈雁男 | 400 | 5.00% |
夏建平 | 400 | 5.00% |
张祥荣 | 400 | 5.00% |
阎 政 | 350 | 3.50% |
罗 勤 | 350 | 3.50% |
钟慎政 | 250 | 2.50% |
沈 赟 | 250 | 2.50% |
葛 健 | 200 | 2.00% |
卓 有 | 200 | 2.00% |
杨伍官 | 200 | 2.00% |
金建平 | 200 | 2.00% |
金 力 | 200 | 2.00% |
合 计 | 10,000 | 100.00% |
项 目 | 2007年12月31日 (2007年度) | 2006年12月31日 (2006年度) | 2005年12月31日 (2005年度) |
总资产 | 13232.16 | 13685.62 | 10102.40 |
股东权益 | 8667.93 | 4831.24 | 4251.91 |
主营业务收入 | - | - | - |
利润总额 | 915.32 | 730.83 | 758.68 |
净利润 | 915.32 | 730.83 | 758.68 |
资产负债率 | 34.49% | 64.70% | 57.91% |
净资产收益率 | 10.56% | 15.13% | 17.84% |
姓 名 | 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朱天晓 | 董事长 | 中国 | 苏州 |
葛 健 | 董事、总经理 | 中国 | 苏州 |
张祥荣 | 董事 | 中国 | 苏州 |
杨伍官 | 董事 | 中国 | 苏州 |
曹 健 | 董事 | 中国 | 苏州 |
毛竹春 | 执行监事 | 中国 | 苏州 |
翁文娟 | 监事 | 中国 | 苏州 |
姓 名 | 兼任职务 |
朱天晓 | 江苏吴中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
葛 健 | 江苏吴中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
张祥荣 | 江苏吴中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江苏吴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
杨伍官 | 江苏吴中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
曹 健 | 苏州新区恒悦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
毛竹春 | 苏州工业园区中润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
翁文娟 | 江苏吴中集团有限公司资审部副经理 |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江苏省苏州市宝带东路388号 |
股票简称 | 江苏吴中 | 股票代码 | 600200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苏州润业风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江苏省苏州市宝带东路388号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间接控制上市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对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拥有境内、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持股数量:0 持股比例:0% | ||
本次发生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数量及变动比例 | 变动数量:13,279.58万股 变动比例:21.29% | ||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持续关联交易 | 是 □ 否 | ||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同业竞争 | 是 □ 否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
是否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 | 是 □ 否 √ | ||
是否已提供《收购办法》第五十条要求的文件 | 是 √ 否 □ |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是 √ 否 □ | ||
是否披露后续计划 | 是 √ 否 □ | ||
是否聘请财务顾问 | 是 √ 否 □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及批准进展情况 | 是 √ 否 □ 已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声明放弃行使相关股份的表决权 | 是 □ 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