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怀珍:涉农金融机构应多方扶持
2008年03月1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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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怀珍建议,对农行的风险和包袱,应结合其改革工作,通过财务重组,注资股改的方式一次性解决。农发行作为政策性银行,其政策性业务应由财政兜底解决,对其支持“三农”的商业性业务也应考虑适当补贴。他建议对农村金融机构继续实行差别存款准备金政策。对农村金融机构在县域内吸收的存款,存款准备金比率在西部地区应按比商业银行存款准备金比率低2个百分点执行,其他地区按比商业银行存款准备金比率低1.5个百分点执行。而据记者了解,目前部分农信社的存款准备金率比商业银行实际上已低至3个百分点。
此外,李怀珍表示,人民银行应进一步完善现行的支农再贷款政策,延长再贷款使用期限,由现行1年延长至3年或更长时间;降低支农再贷款利率,支农再贷款利率不高于存款准备金利率0.6个百分点,更好发挥支农再贷款作用。
在财政政策方面,他认为应统一涉农贷款的统计口径,完善统计体系,在此基础上对农村金融机构发放的涉农贷款由中央和地方财政给予一定比例的信贷补贴,具体补贴由中央和地方财政按4:6的比例分摊。在税收政策方面,他建议对县域内的独立法人机构,包括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贷款公司及其他独立法人机构,以及对中西部地区和服务于国家确定的重点贫困县的农村金融机构,实行所得税全免政策,从今年起不再缴纳营业税。对县域其他非法人金融机构营业税全免,所得税减半执行。同时可以考虑对非法人机构根据不同机构发放涉农贷款设定一定比例要求,达到比例要求的机构可以当年给予两税全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