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苏州金螳螂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螳螂集团”)通知,金螳螂集团第一大股东朱海琴女士将其持有的金螳螂集团57%股权转让给苏州金螳螂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螳螂控股”)的议案已经金螳螂集团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金螳螂控股基本情况:
金螳螂控股成立于2008年1月21日,注册资本人民币2850万元,经营范围为实业投资与企业管理咨询,由朱兴良先生与朱海琴女士共同出资设立,法定代表人:朱兴良,其股权关系如下图所示:
■
二、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1、金螳螂控股受让朱海琴女士持有的金螳螂集团57%股权;
2、转让价款:2,850万元人民币;
3、支付方式:所需资金全部来源于自有资金,并以转帐方式支付;
4、协议生效条件:双方签字盖章,并经金螳螂集团的其余各方股东全部同意股权转让并放弃优先购买权;
5、合同签订日期:2008年3月10日。
三、公司股权结构图变化情况:
股权转让前,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包括朱兴良先生、朱海琴女士及朱兴泉先生在内的朱兴良家族,具体亲属关系为:朱海琴为朱兴良的侄女,朱兴泉为朱兴良兄弟、朱海琴叔父。朱兴良家族通过控制金螳螂集团和金羽公司实际控制金螳螂,其股权结构图如下所示:
■
股权转让后,朱兴良先生持有金羽公司100%的股份不变,朱兴泉先生持有金螳螂集团1.8%的股份不变,朱兴良先生和朱海琴女士通过金螳螂控股持有金螳螂集团57%的股权,朱兴良家族实际持有、控制金螳螂的股份不发生变化,仍通过控制金螳螂集团和金羽公司实际控制金螳螂,因此,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仍为朱兴良家族。其股权结构图如下所示:
■
综上所述,本次金螳螂控股受让朱海琴女士持有的金螳螂集团57%的股权未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仍为包括朱兴良先生、朱海琴女士及朱兴泉先生在内的朱兴良家族。
特此公告。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八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