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现金分红及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分红(税前):每1股派0.10元
●现金分红(税后):每1股派0.09元
●资本公积金转增: 每10股转增10股
●股权登记日: 2008年3月21日
●除息(除权)日: 2008年3月24日
●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日:2008年3月25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08年3月28日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2008年3月12日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二、分配方案
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07年年末总股本2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0.09元;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
三、股权登记日、除息日和红利发放日
1、股权登记日:2008年3月21日;
2、除息(除权)日:2008年3月24日;
3、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日:2008年3月25日
4、现金红利发放日: 2008年3月28日
四、分红转增发放对象
截至2008年3月21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五、分红转增股本实施方法
1、重庆东银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江苏江淮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两家股东所持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发放。
2、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3、公司其他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4、资本公积金转增的股本,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迪马股份(600565)”股东账户。
六、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变动前 | 变动数 | 变动后 |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小计 | 116,064,000 | 116,064,000 | 232,128,000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小计 | 83,936,000 | 83,936,000 | 167,872,000 |
股份合计 | 200,000,000 | 200,000,000 | 400,000,000 |
七、实施本次分配方案后,按新股本总数摊薄计算2007年每股收益为0.32元。
八、咨询方法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咨询电话:023-89021876 89021877
传 真:023-89021878
九、备查文件
公司2007年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八年三月十八日
股票简称:迪马股份 股票代码:600565 公告编号:临2008-23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解除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日前接公司股东江苏江淮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江淮动力”)通知,江淮动力于2008年3月10日将其持有的原质押给中国农业银行盐城中汇支行的本公司限售流通股400万股解除质押,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证券登记质押解除手续。
特此公告。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八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