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因公司工作人员失误重复支付的设备款17,500.00元,相应减少募集资金额17,500.00元;
4、因公司工作人员失误汇入募集资金账户款项8,800.00元,相应增加募集资金额8,800.00元;
5、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07年度利息净收入713,259.54元,相应增加募集资金额713,259.54元。
以上差异合计1125,333.75元。
[注]:该资金已于2008年3月12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防范资金使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本公司制定了《浙江利欧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于2007年6月8日经公司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于2007年5月20日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农业银行温岭市支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07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类别 | 存储余额 |
中国农业银行温岭市支行 | 19925101040011817 | 募集资金专户 | 57,284,729.89 |
合 计 | 57,284,729.89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 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第一届第二十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的议案》,公司募集资金项目新增年产75万台新型高效水泵投资项目及新增年产68 万台园林机械投资项目的计划实施地点原来位于温岭市工业城西环路西侧、五洋路北侧,因拆迁工作较原计划延后,预计2008 年一季度募投项目难以建成投产,而公司原有主厂区(滨海镇厂区)的生产能力已难以满足订单不断增加的需求,公司董事会决定将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进行适当变更,改为在募投项目所在厂区(温岭市西环路西侧、五洋路北侧),设置募投项目产品的整机装配车间、主要零部件生产车间和有关配套设施(立体库房、其他物流设施等),其他零部件车间则分散设置在滨海镇厂区、利恒公司厂区、永安厂区(以机加工为主)。
(三) 募集资金项目先期投入情况
公司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会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及其附件《关于浙江利欧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说明》。
截至2007 年4 月30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总金额为1,677.12 万元,全部为项目建设用地的土地出让金及相关费用支出。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07年5月23日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共计1,677.12万元。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说明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议案》,将募集资金超额部分4,343.79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通过了《关于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在2007年12月7日前运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公司于2007年6月8日补充流动资金10,000 万元。公司200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第一届第二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关于继续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在前次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到期后,继续运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 万元,使用期限至2008年6月7日。
截至2007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10,000 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07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07年度,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和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利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3月18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07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利欧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24,002.79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919.30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无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919.30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无 | |||||||||||
承诺投资 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 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 (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 | (4)=(2)/(1) [注]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新增年产75万台新型水泵项目 | 否 | 9,532 | 未变更 | 4,766 | 1,900.34 | 1,900.34 | -2,865.66 | 39.87 | 2008年12月 | - | 是 | 否 |
新增年产68万台园林机械项目 | 否 | 10,127 | 未变更 | 4,900 | 2,018.96 | 2,018.96 | -2,881.04 | 41.20 | 2008年12月 | - | 是 | 否 |
合 计 | - | 19,659 | 9,666 | 3,919.30 | 3,919.30 | -5,746.70 | 40.55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 由于项目用地住户拆迁工作较原计划延后,导致项目工程施工进度相应延后,项目投资未达到计划进度。根据公司调整后的投资计划,公司预计在2008年度可将两个募投项目实施完毕。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经2007年11月1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调整了两个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截至2007年4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总金额为1,677.12万元,全部为项目建设用地的土地出让金及相关费用支出。经2007年5月20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共计1,677.12万元。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详见本专项报告三(四)之所述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在按计划实施中,未完成。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将募集资金净额超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量的部分4,343.79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
证券代码:002131 证券简称:利欧股份 公告编号:2008-009
浙江利欧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2008年将继续向关联企业浙江鑫欧机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欧机电”)采购硅钢片,预计年度采购金额不超过8,000.00万元。2007年,公司向鑫欧机电采购硅钢片的总金额为3,898.74万元。
本关联交易已获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王相荣、王壮利、张灵正均回避表决。
本事项还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的投票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鑫欧机电有限公司
住 所:浙江省温岭市松门镇滨海大道5号路
注册资本:4,718万元
成立日期:2003年6月26日
法定代表人:陈建平
股东及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 | 应海卫 | 陈建平 |
持股比例 | 88% | 12% |
公司主营业务:硅钢片的生产、销售。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07年12月31日,鑫欧机电的总资产21,151.96万元,净资产4,029.13万元。2007年度鑫欧机电的主营业务收入为20,012.61万元,净利润为592.00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鑫欧机电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6条第二款的规定:过去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10.1.3条或10.1.5条规定情形之一。
鑫欧机电原为本公司主要自然人股东王相荣、张灵正、王壮利的参股企业(持股情况如下),且王相荣和张灵正曾任该公司的副董事长和董事职务。
股东名称 | 钟仁志 | 蔡海红 | 王相荣 | 张灵正 | 王壮利 |
持股比例 | 56.3% | 12% | 12.68% | 9.51% | 9.51% |
2007年8月7日,鑫欧机电原五位股东与应海卫、陈建平签署股权转让合同,将他们持有的鑫欧机电全部股权转让给应海卫、陈建平,并于2007年8月8日办妥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至此,本公司主要自然人股东王相荣、张灵正、王壮利不再持有该公司的股权,且不在该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但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上述条款的规定,至2008年8月,浙江鑫欧机电有限公司仍为本公司的关联企业。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硅钢片是公司电机定、转子加工的重要原材料,公司自2006年上半年起向鑫欧机电采购硅钢片。公司参照硅钢片的市场价格确定向鑫欧机电的采购价格,主要采用6个月银行承兑汇票进行结算。
2007年,公司向鑫欧机电采购硅钢片的总金额为3,898.74万元,占当年硅钢片采购总额的43.40%。
2008年,公司预计向鑫欧机电采购硅钢片的总金额不超过8,000.00万元,且不超过2008年本公司硅钢片采购总额的65%。
2006年1月7日,公司与浙江鑫欧机电有限公司签订了《关于关联方货物采购/委托加工之框架性协议》,约定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公司向鑫欧机电采购硅钢片的价格和加工费用;在具体的采购/委托加工中,鑫欧机电需按时交付符合约定质量标准的货物,公司按时一次性付清或分期支付货款。双方同时约定,在发生具体的硅钢片采购/委托加工行为时,根据本框架协议约定的原则,另行签订具体的实施合同或协议,具体实施合同或协议的内容应与本框架协议的原则保持一致。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
以上关联交易的必要性主要体现为:首先,鑫欧机电所生产硅钢片的性能指标在同类厂家中是最好的,最符合公司产品生产要求;其次,浙江鑫欧机电有限公司距离公司较近,从浙江鑫欧机电有限公司采购硅钢片可有效降低运输费用,有利于降低硅钢片的采购成本。
由于台州地区生产硅钢片的厂家较少,而硅钢片为公司产品生产的重要原材料,因此,在未来2-3年,公司与浙江鑫欧机电有限公司之间的上述硅钢片采购预计仍将持续发生。
2、交易的公允性及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
由于硅钢片的采购参照市场价格定价,以上关联交易是公允的,不存在向关联方进行利益输送、从而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情形。
2007年该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的6.30%,2008年预计以上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为10%以内,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较小。
3、交易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无重大影响。若2008年度的关联交易达到预计金额,则公司在硅钢片采购方面将对鑫欧机电形成一定依赖。为了避免上述关联交易占同类交易的比例太高而产生的风险,公司开发了其他硅钢片供应商,如江苏瑰宝集团有限公司、江阴市华士金属材料制品厂等。其中,江苏瑰宝集团有限公司为2007年公司硅钢片第二大供应商。公司2007年向其采购硅钢片2,241.42万元,占同类交易的比例为27.84%。
五、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意见
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在本次董事会召开之前,该议案已于2008年3月3日提交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审核,独立董事都同意2008年度公司与鑫欧机电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并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与浙江鑫欧机电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公允的,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无不利影响。
公司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崔海峰、任强亦发表意见,认为该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公允的、合规的,对该议案无异议,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关于关联方货物采购/委托加工之框架性协议》
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利欧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意见》
4、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签署文件和独立意见
浙江利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002131 证券简称:利欧股份 公告编号:2008-010
浙江利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利欧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0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方式,有关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2008年4月12日(星期六)下午13:00点
2、召开地点:浙江省温岭市工业城中心大道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5、股权登记日:2008年4月7日
二、会议议题:
1、《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07年度财务报告》
4、《关于审议200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5、《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200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7、《200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
8、《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关于审议2008年度公司与浙江鑫欧机电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10、《关于调整独立董事及外部董事津贴的议案》
1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2、《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13、《关于2008年度授信规模及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14、《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5、《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第14、15议案将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部门对其任职资格及独立性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出席会议对象:
1、截至2008年4月7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
2008年4月8日- 4月11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0—17:00
2、登记地点:
浙江省温岭市工业城中心大道浙江利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08年4月11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投票方式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股东大会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监事时,将分开进行。
股东所持有的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表决权总数,为其所持股数与6的乘积,股东可以将表决权总数集中投给任意一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分散投给六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但股东投给六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表决权总数不得超过其所持股数与6的乘积,如有超过的,该股东所投选票无效。
股东所持有的选举独立董事的表决权总数,为其所持股数与3 的乘积,股东可以将表决权总数集中投给任意一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分散投给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但股东投给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表决权总数不得超过其所持股数与3 的乘积,如有超过的,该股东所投选票无效。
股东所持有的选举监事的表决权总数,为其所持股数与2的乘积,股东可以将表决权总数集中投给任意一位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分散投给两位监事候选人,但股东投给两位监事候选人的表决权总数不得超过其所持股数与2的乘积,如有超过的,该股东所投选票无效。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张旭波、杨琦、杨建
联系电话:0576-89986666
传 真:0576-86516511
地 址:浙江省温岭市工业城中心大道
邮 编:317500
2、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七、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08年4月12日召
开的浙江利欧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议案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2、《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3、《2007年度财务报告》 | ||||||
4、《关于审议200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
5、《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6、《200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
7、《200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 ||||||
8、《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9、《关于审议2008年度公司与浙江鑫欧机电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 ||||||
10、《关于调整独立董事及外部董事津贴的议案》 | ||||||
1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12、《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 ||||||
13、《关于2008年度授信规模及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 ||||||
14、《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候选人姓名 | 投票数(票) | 委托人投票总数(票) | |||
选举非独立董事 | 王相荣 | |||||
张灵正 | ||||||
王壮利 | ||||||
王洋 | ||||||
王洪仁 | ||||||
张旭波 | ||||||
选举独立董事 | 沈田丰 | |||||
邵毅平 | ||||||
王呈斌 | ||||||
15、《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 康湘兰 | |||||
林仁勇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日期:
注:1、对1-13项议案进行投票,请在上述的选项中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和《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分开进行表决,详见“五、投票方式说明”。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浙江利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002131 证券简称:利欧股份 公告编号:2008-011
浙江利欧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利欧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08年3月16日下午15:00在浙江省温岭市工业城中心大道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到3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卿文先生主持,与会监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了《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占出席会议代表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 审议通过了《2007年度财务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占出席会议代表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该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07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07年度的经营成果,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 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0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占出席会议代表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 审议通过了《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占出席会议代表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与会监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 审议通过了《200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占出席会议代表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与会监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 审议通过了《200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占出席会议代表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与会监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 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0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占出席会议代表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8、 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08年度公司与浙江鑫欧机电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占出席会议代表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浙江鑫欧机电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公允的,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无不利影响。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表决符合有关规定,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与会监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 审议通过了《200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占出席会议代表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200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运行情况,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并得到有效执行。
10、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与会监事认为林仁勇先生、康湘兰女士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监事任职资格,同意提名上述两人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1、林仁勇先生
表决结果:3票同意,占出席会议代表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2、康湘兰女士
表决结果:3票同意,占出席会议代表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职工代表监事将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二、对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其他有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1、监事会认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总经理2007年度工作报告和2008年度工作计划》、《关于调整2007年期初资产负债表的议案》、《关于<审计委员会对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2007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调整独立董事及外部董事津贴的议案》、《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2008年度授信规模及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的程序合法,符合实际。
2、监事会认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的程序合法,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
三、监事会独立意见
监事会依照《公司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对公司的日常管理、重大决策、信息披露以及高管人员执行职务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经检查,监事会认为,董事会能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规范运作,决策合理,勤勉尽职,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募集资金的使用合规、真实,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信息披露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2007年公司没有发生对外担保、违规对外担保等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延续至2007 年12 月31 日的对外担保、违规对外担保等情况;2007年度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规则》的规定,关联交易公允公正,未发现有内幕交易,或其它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利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8年3月18日
附:
浙江利欧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1、林仁勇,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年7月生,大学本科学历。2002年7月,进入台州利欧电气有限公司(浙江利欧股份有限公司前身)工作。现任本公司监事、工会副主席、行政部经理,并任温岭利欧控股有限公司的监事。林仁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林仁勇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康湘兰,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年11月生,大学本科学历,江苏大学在职硕士研究生在读。2003年6月,毕业于湘潭大学;2003年7月,进入台州利欧电气有限公司(浙江利欧股份有限公司前身)工作。曾任公司技术员、认证员、实验室副主任、实验室主任,现任本公司质管部经理。康湘兰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康湘兰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