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临2008-004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二00八年度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二00八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二00八年三月十七日在上海浦东新金桥路28号新金桥大厦(4楼会议室)召开,出席大会参加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人共41人,代表股份为432810883股(其中:B股2092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2574%,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大会由公司董事长俞标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通用项目土地转让计划的提案》(提案的表决情况详见附件):
为使公司健康、稳健发展,提升公司周边所属不少于5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用于自建研发、办公楼和商业设施等房产产品的价值和地块项目的发展及土地增值。同时延长汽车产业链将给公司带来更多高端的企业客户资源、稳定的家庭客户资源。
同意引进美国通用汽车亚太区总部项目(简称GM项目),落户到本公司和本公司控股60.4%的子公司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发公司)权属下的规划为现代产业服务园区二期(简称OFFICE PARK II)内。
同意本公司及联发公司转让权属下的OFFICE PARK II内的工业用地约12万平方米(其中本公司权属下的土地面积约2.5万平方米,联发公司权属下的土地面积约9.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合计约14-18万平方米,全部设施为总部多功能大楼、创新中心等,土地转让价格不低于人民币1000元/平方米,并授权公司与GM公司依法办理相应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聘请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潘伯卫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意见如下: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贵司章程规定;出席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贵司章程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股东大会决议;
2、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记录;
3、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二00八年三月十八日
附: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结果
代表股份数 | 同意股数 | 反对股数 | 弃权股数 | 赞成比例 | |
全体股东 | 432,810,883 | 406,192,457 | 26,549,424 | 69,002 | 93.8499% |
A股股东 | 432,601,659 | 406,091,507 | 26,460,152 | 50,000 | 93.8719% |
B股股东 | 209,224 | 100,950 | 89,272 | 19,002 | 48.2497% |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00639、900911 股票简称:浦东金桥、金桥B股
编号:临2008-005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公 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所持有的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27,656, 682股的2007年度红利25,531,336.4元。
特此公告。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二00八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