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情况公告
2008年03月18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000430 证券简称:S*ST张股 公告编号:2008-18
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关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中心区支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深圳中心区支行”)诉被执行人深圳市舟仁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舟仁创投”)、本公司、湖南嘉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瑞新材”)、洪江市大有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及侯军2,498万元借款合同纠纷案的诉讼事项,本公司已于2005年10月28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现将诉讼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我公司于2008年3月14日收到(2007)深中法恢执字第1077-2号《民事裁定书》及(2007)深中法恢执字第1077号《结案通知书》。因浦发银行深圳中心区支行与被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依协议向浦发银行深圳中心区支行清偿了贷款本金2,496万元及案件相关费用。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解除对舟仁创投、本公司名下财产的查封。通知本案予以结案。
二、本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目前尚无法预计上述诉讼对公司当期利润的影响。
截至2008年3月17日,我公司涉及诉讼金额本金部分共计28,476.5万元(已剔除解除或有负债涉及的诉讼,未含债务人所欠利息及诉讼费用),约占公司2007年末经审计的净资产的-336.34%%。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民事判决书(2007)深中法恢执字第1077-2号;结案通知书(2007)深中法恢执字第1077号。
特此公告。
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