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长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07年年度报告补充公告
2008年03月18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525 股票简称:长园新材 编号:2008007
深圳市长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07年年度报告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已于2008年2月28日分别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
目前,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监局《关于在2007年年度报告中披露公司治理非规范情况有关要求的通知》的要求,辖区各上市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公司治理结构”部分披露公司治理非规范事项的发生情况。公司现特在年度报告“公司治理结构”部分补充以下内容:
1、公司每月向大股东提供未公开信息。控股股东长和投资有限公司根据《会计准则》大股东合并财务报表的要求,向公司提出报送每月财务报表的要求。经董事长审批同意后,公司每月中旬由财务部经理以传真形式向控股股东长和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彭日斌先生、行政财务总监陈红女士及财务经理郑丽女士提供公司上月财务报表。
2、同意控股股东长和投资有限公司委派公司董事彭日斌先生、陈红女士参加公司每季度举行的工作会议(工作会议召开时间定在定期报告公布之后)。
上述内容已经公司2007年10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上事项对公司的独立性不造成任何影响。
公司不存在其他治理非规范事项。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八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