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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次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中,建设部不再保留,同时新组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这一改革使得未来国家建设部门的重要责任所在更加明确,即住房保障与城乡统筹将成为其主要管理方向。
中国指数研究院华东院院长陈晟认为,早在去年,政府对于住房保障予以强化的趋势已经十分明显。他所指的是,2007年12月份,建设部将原住宅和房地产业局的功能实行拆分,正式设置住房保障和公积金监督管理司(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从而将住房保障单立出来。“这一举动,已经显现出对于住房保障问题的重视。”
之前曾有媒体报道,建设部改革的原本方案为“组建城乡建设与住房部”,之后考虑到住房问题的迫切性,才将“住房”提至首位。虽然该说法无法得到确认,但从2007年以来的决策方向来看,调控准心确实已开始校正:8月,《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出台;11月底,《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予以公布。
“早在1982年,建设部的前身是‘城乡建设与环境保护部’,之后改名为建设部,如今再度改革,从中可以体现出国家调整政策的大致变化。”北京一位开发商向记者表示。而上海城建集团房地产经营部副总经理施嘉霖认为,要真正实现“有效打击房地产投机,抑制房地产投资,鼓励居住改善,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目标,做好“保障房”建设和管理工作是重点。
对于城乡统筹开发的重视也在此次改革中得以体现。陈晟认为,“随着整体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乡一体化建设的必要性同时成为关注点。”一位业内人士则指出,城乡统一纳入管理,会对城乡土地的统一规划带来益处。这将加快城市化进程,发展乡镇经济,缩小乡镇和城市在建设规划上的差距。
根据方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主要职责将表现为: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政策,统筹城乡规划管理,指导全国住宅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监督管理建筑市场、建筑安全和房地产市场等。而组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目的,是为了“深入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住房保障体系,完善廉租住房制度,着力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进一步加强城乡建设规划统筹,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
“政府对于住房保障和城乡统筹这两方面的关注,可从此次新部委的组建上表现出来,这是国家政策更为务实的体现。”一位业内专家这样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