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范围:
参与转换优惠费率的我公司旗下基金包括:工银瑞信核心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工银价值”,代码481001)、工银瑞信精选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工银平衡”,代码483003)、工银瑞信稳健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工银成长”,代码481004)、工银瑞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前端(以下简称“工银强债A前端”,代码485105)、工银瑞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B类(以下简称“工银强债B” ,代码485005)和工银瑞信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工银货币”,代码482002)。
二、转换费用构成:
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申购补差费及基金赎回费构成;优惠费率只针对申购补差费,赎回费无优惠。
三、具体费率优惠如下:
1、工银价值、工银平衡与工银成长之间进行转换:
持有年限 | 申购补差费率 | 赎回费率 |
1年以内 | 0 | 0.5% |
1年(含1年)到2年 | 0 | 0.25% |
2年以上(含2年) | 0 | 0 |
2、工银价值、工银平衡或工银成长转入工银强债A前端、工银强债B或工银货币:
持有年限 | 申购补差费率 | 赎回费率 |
1年以内 | 0 | 0.5% |
1年(含1年)到2年 | 0 | 0.25% |
2年以上(含2年) | 0 | 0 |
3、工银强债A前端转入工银强债B或工银货币:
持有年限 | 申购补差费率 | 赎回费率 |
1年以内 | 0 | 0.1% |
1年(含1年)到2年 | 0 | 0.05% |
2年以上(含2年) | 0 | 0 |
4、工银强债A前端转入工银价值、工银平衡或工银成长:
金额级差 | 持有年限 | 原申购 补差费率 | 折后申购 补差费率 | 赎回费率 |
100万元以下 | 1年以内 | 0.7% | 0.60004% | 0.1% |
1年(含1年)到2年 | 0.7% | 0.60004% | 0.05% | |
2年以上(含2年) | 0.7% | 0.60004% | 0 | |
100万元(含) 至300万元 | 1年以内 | 0.5% | 0.5% | 0.1% |
1年(含1年)到2年 | 0.5% | 0.5% | 0.05% | |
2年以上(含2年) | 0.5% | 0.5% | 0 | |
300万元(含) 至500万元 | 1年以内 | 0.3% | 0.3% | 0.1% |
1年(含1年)到2年 | 0.3% | 0.3% | 0.05% | |
2年以上(含2年) | 0.3% | 0.3% | 0 | |
500万元以上 (含500万元) | 1年以内 | 0 | 0 | 0.1% |
1年(含1年)到2年 | 0 | 0 | 0.05% | |
2年以上(含2年) | 0 | 0 | 0 |
5、工银强债B或工银货币转入工银价值、工银平衡或工银成长:
金额级差 | 原申购 补差费率 | 折后申购 补差费率 | 赎回费率 |
100万元以下 | 1.5% | 0.6% | 0 |
100万元(含)至300万元 | 1% | 0.6% | 0 |
300万元(含)至500万元 | 0.8% | 0.6% | 0 |
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 | 1000元/笔 | 1000元/笔 | 0 |
6、工银强债B或工银货币转入工银强债A前端:
金额级差 | 原申购 补差费率 | 折后申购 补差费率 | 赎回费率 |
100万元以下 | 0.8% | 0.6% | 0 |
100万元(含)至300万元 | 0.5% | 0.5% | 0 |
300万元(含)至500万元 | 0.3% | 0.3% | 0 |
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 | 1000元/笔 | 1000元/笔 | 0 |
7、工银强债B与工银货币之间进行转换费用为0。
8、投资者可以发起多次基金转换业务,基金转换费用按每笔申请单独计算。
9、转换份额的计算公式
A=[B×C×(1-D) /(1+G)+F]/E
其中,A为转入的基金份额; B为转出的基金份额; C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D为转出基金的对应赎回费率,G为对应的申购补差费率; E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F为货币市场基金转出的基金份额按比例结转的账户当前累计未付收益(仅限转出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
具体份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转入份额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四、转换的业务规则
1、转出基金必须是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平台上销售的基金。
2、单笔基金转换的最低申请份额为500份,单笔转换申请不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数额和转出基金最低赎回数额限制。如果某笔转换申请导致转出基金的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基金最低保留余额限制(目前工银价值、工银平衡、工银货币、工银成长和工银强债为1000份),则转出基金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将被同时赎回。
3、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
4、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如果涉及转换的基金有一只不处于开放日,基金转换申请处理为失败。
5、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以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进行计算。
6、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在T+1日对投资者T日的基金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办理转出基金的权益扣除以及转入基金的权益登记。在T+2日后(包括该日)投资者可向我公司网站或客服查询基金转换的成交情况。
7、单个开放日中,基金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总份额扣除申购总份额后的余额)与净转出申请(转出申请总份额扣除转入申请总份额后的余额)之和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10%的情况,为巨额赎回。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并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将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在转出申请得到部分确认的情况下,未确认的转出申请将不予以顺延。
8、如投资者申请全额转出其持有的工银货币基金余额,或部分转出其持有的工银货币基金余额且账户当前累计未付收益为负时,本基金管理人将自动按比例结转账户当前累计未付收益,该收益将一并计入转出金额以折算转入基金份额。
9、转换业务遵循“先进先出”的业务规则,即首先转换持有时间最长的基金份额,如果转换申请当日,同时有赎回申请的情况下,则遵循先赎回后转换的处理原则。
五、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及处理
基金转换视同为转出基金的赎回和转入基金的申购,因此暂停基金转换适用有关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关于暂停或拒绝申购、暂停赎回和巨额赎回的有关规定。
六、如有任何疑问,欢迎与我们联系: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11-9999,010-65179888
公司网址:www.icbccs.com.cn
电子邮件地址:customerservice@icbccs.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