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08年3月19日在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11层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文件于2008年3月10日分别以专人送达和电话通知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本次会议为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本次会议经过充分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北京金融街购物中心有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北京金融街购物中心有限公司8亿元银行借款提供担保,不收取担保费。
特此公告。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000402 证券简称:金融街 公告编号:2008-010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为北京金融街购物中心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情况概述
为实现公司2008年度经营计划,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2008年3月19日,公司四届三十六次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北京金融街购物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购物中心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购物中心公司8亿元银行借款提供担保,不收取担保费。
本次对外担保单次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未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属董事会审批权限,授权公司经理班子在董事会批准后办理相关事宜。
二、购物中心基本情况
购物中心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高靓,注册资本为43,771.43万元,经营范围包括:销售百货、五金、家具、装修材料、家用电器、电子产品、文化用品、体育用品;房地产开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物业管理;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设备租赁(汽车除外);承办展览展示;出租商业用房。
购物中心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截至2007年12月31日, 该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9.9亿元,负债总额为5.7亿元,净资产为4.2亿元,资产负债率为57.5%。
三、董事会意见
为扶植公司控股子公司的业务发展,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为购物中心公司8亿元银行借款提供担保。本次担保公司不收取担保费,无须反担保。由于购物中心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担保不存在风险。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公司本次为购物中心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后,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4.7亿元,全部为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
特此公告。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