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于2008年3月19日在本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杨延良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股份公司股东或者代理人共3人,代表股份123,873,608股,占公司总股本31,536万股的39.28%。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二、提案审议情况
经大会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3,873,608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二) 审议通过《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3,873,608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三) 审议通过《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3,873,608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四) 审议通过《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母公司)2007年度实现净利润152,651,049.10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5,265,104.91元,提取5%任意盈余公积金7,632,552.4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10,699,258.58元,减去已分配的2006年度红利14,040,004.34元,可供分配的利润为526,412,645.97元。
拟以2007年末总股本315,36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1.00元(含税),拟分配现金股利共计31,536,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494,876,645.97元转入下一年度。
表决结果:同意123,873,608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五) 审议通过《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拟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按照2007年末总股本31,536 万股为基数,每10 股转增6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至50,457.6万股,资本公积金由1,228,288,314.78元减至1,039,072,314.78元。
表决结果:同意123,873,608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六) 审议通过《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23,873,608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七)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3,873,608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聘请了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刘小英、王海青律师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出席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