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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书画主动型‘合制’造假”,就不能不再提到书画作伪的“一般性操作规律”:如果由一个人独立操作一件名家赝品,其难点就在于既要各局部构件的像;又要各构件之间笔墨的互为统一,以及整体结构、造型乃至于成品总体气息的相对接近。当我们立足于书画名家正常的书画创作角度看,原书画作者每完成一件作品,必然经历的过程一是相对重要的作品“表现主题”部分,二是相对次要的题款署名部分。那么到了赝品的制作时虽然表面上也同样要经过上述的二个过程,但作伪的操作却没有什么“主要”与“次要”内容之分,无论画面何处露出破绽了,都将面临着原形毕露的结果——这无疑是当局作伪者最害怕的事。所以,有造假(或策划)者便“发明”出能提高伪作像的程度及赝制的成功率与效率、实现“人尽其才”、“优势互补”作伪理念的“书画主动型‘合制’造假”手法来了。
所谓“主动型‘合制’造假”,具体说就是采取分工的办法,让最“拿手”赝品中某片断内容的人去施作该片断内容,最后由数人“合作”制成一件名家伪作。比如,有策划者要制作某位山水画名家的山水画成品,他就去物色到并策划出让某个仿(该画家的)树最像的人专门画树;此外继续找个仿山石最接近的人专门画山石;最后再由一位做假题款最逼真的人专做假题款等等,诸如此类。在我个人的见识中,似乎在名家大尺幅赝品的制作上,此造假法最能显示“奇效”。也可以这么理解,它具有书画造假业从“手工作坊型”向“现代化”一条龙制作方式“进化”的意味。
记得在2004年春季南方某拍卖行举办的拍卖会上,一下子“登场”了具某书画界名人上款的署名各名家作品数十件,即时就引发了国内收藏界的轩然大波。我认真辨察过那些“同一来路”的署名作品,以它们的制作状态以及各成品之间“共性”较多来判断,我认定它们属主动型“合制”作伪的嫌疑极大,很可能是从某专业化程度较高的地下“加工厂”批量生产出来的。现我随便抽取出图一署名魏紫熙的四尺整纸大尺幅山水画供大家作“观摩”。此画的画面结构一眼望去相当满实,各局部笔墨与造型包括题款似乎颇“融洽”,好似并无出现什么特别明显的破绽;但也正由于该画的各“构件”过于“统一”了(分明带有人为的“揖让”迹象),画作的总体韵致显得索然无“味”,严重缺乏该画家手笔通常所具有的一种豪爽畅达之气势与壮美辽远之境象——这俨然就是鉴藏行家眼中的“病态”。在此处,让我们来仔细品读图二这件魏紫熙同类型真迹作品,或许它会使大家能更深刻地领悟俗语所说的“不怕不识货,只怕货比货”这句话。归根结底,“合制”者们“合制”的,充其量也只是“零部件”,它“生产”不出一件作品的“灵魂”啊。
辨识“主动型‘合制’造假”的成品,关键在于鉴定人对当局作品透过笔墨所呈现出的艺术格调、韵味、气势与境界等这些“潜在”的艺术性要有精准的感知与评估能力。书画创作领域极力倡导的“大像无形” 理论,它同样也应成为我等不容忽视的“辨识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