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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3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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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33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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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D33版:信息披露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在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开通
    国泰沪深300指数基金定期定额
    投资计划及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2月营运数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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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开通国泰沪深300指数基金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及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2008年03月2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自2008年3月25日起,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开通国泰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和基金转换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是指投资者通过本公司指定的销售机构申请,约定每月扣款时间、扣款金额、扣款方式,由指定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和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与普通申购费率相同,每期扣款金额最低为500元。销售机构将按照与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月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若遇非基金交易日时,扣款是否顺延以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基金转换业务是指投资者在同一销售机构持有本公司管理的任一开放式基金基金份额后,可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直接转换成本公司管理的由该销售机构代销的其他开放式基金的基金份额,而不需要先赎回已持有的基金份额,再申购目标基金的一种业务模式。

      一、转换业务适用基金范围

      本次新增开通国泰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投资者通过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购买的本公司所管理的以下基金:

      国泰金鹰增长证券投资基金(代码:020001);

      国泰金龙系列证券投资基金(包括国泰金龙债券基金,代码:020002、国泰金龙行业精选基金,代码:020003,以下简称“国泰金龙基金”);

      国泰金马稳健回报证券投资基金(代码:020005);

      国泰金鹿保本增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代码:020008);

      国泰金鹏蓝筹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代码:020009);

      国泰金牛创新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代码:020010);

      国泰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代码:020011)。

      二、适用投资人范围

      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所有已持有通过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购买的上述任一只基金基金份额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以及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

      三、基金转换费用

      1、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补差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差异情况和赎回费率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1)转入基金申购补差费:按照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的差额收取补差费。转出基金金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的,补差费率为转入基金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差额;转出基金金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的,补差费为零。

      (2)转出基金赎回费:按转出基金正常赎回时的赎回费率收取费用。其中25%归转出基金基金财产,其余作为注册登记费和相关的手续费。

      2、根据《国泰金龙系列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规定,国泰金龙基金内的子基金之间可以相互转换,但不按上述第1条相关标准收取基金转换费,具体费用收取标准如下:

      国泰金龙基金由国泰金龙债券基金和国泰金龙行业精选基金两只子基金组成,由国泰金龙行业精选基金转换为国泰金龙债券基金时免收转换费;由国泰金龙债券基金转换为国泰金龙行业精选基金时,转换费率为0.3%,如持有国泰金龙债券基金超过90日(含)的,转换费为0。

      3、计算基金转换费用所涉及的赎回费率和申购费率均按正常费率执行。

      注:转入份额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四、基金转换的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办理,且该销售机构须同时代理拟转出基金及拟转入基金的销售。

      2、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3、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以申请受理当日转出、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进行计算。

      4、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与过户登记人将在T+1日对投资者T日的基金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在T+2日后(包括该日)投资者可向销售机构查询基金转换的成交情况。

      5、基金转换的最低申请份额为1000份基金单位。如投资者在单个销售网点持有单只基金的份额不足1000份时,需一次性全额转出。单笔转入申请不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限额限制。

      6、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份额及净转出申请份额之和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时,为巨额赎回。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并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将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在转出申请得到部分确认的情况下,未确认的转出申请将不予以顺延。

      7、目前,本公司旗下的开放式基金均采用前端收费模式,故投资者转入的基金份额将被自动记入前端收费模式下,且持有人对转入基金的持有期限自转入之日起计算。

      8、如投资者申请全额转出其持有的国泰货币基金余额时,本公司将自动结转投资者待支付的收益,该收益将一并计入转出金额以折算转入基金份额。

      五、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及处理

      基金转换视同为转出基金的赎回和转入基金的申购,因此暂停基金转换适用有关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关于暂停或拒绝申购、赎回的有关规定。

      六、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1、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客户服务电话:95528

      网站:www.spdb.com.cn

      2、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88(免长途通话费用)

      021-33134688

      网站:www.gtfund.com

      七、重要提示

      1、定期定额业务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的有关规定,具体扣款方式也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的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2、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本公司管理的基金。

      3、自2008年3月25日起,投资者可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各网点办理本公司管理的浦发银行已代销的部分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

      4、本公司新发售基金的转换业务规定,以届时公告为准。

      5、本公司有权根据市场情况或法律法规变化调整上述转换的程序及有关限制,但应最迟在调整前3个工作日内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6、本公司管理的基金的转换业务规则的解释权归本公司。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一日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代销国泰沪深300指数基金的公告

      根据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签署的代理销售协议,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从2008年3月25日起正式代理销售国泰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20011)。具体公告如下:

      一、投资者可以通过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在上海、北京、杭州、宁波、南京、温州、苏州、重庆、广州、深圳、昆明、芜湖、天津、郑州、大连、济南、成都、西安、沈阳、武汉、青岛、嘉兴、绍兴、萧山、临安、余杭、余姚、慈溪、台州、温岭、瑞安、乐清、南通、无锡、江阴、昆山、常熟、合川、太原、长沙、哈尔滨、南宁、乌鲁木齐、长春、呼和浩特、合肥等46个城市的411家指定营业网点办理本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和转换等业务。

      二、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事宜:

      1、咨询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的各代销营业网点;

      2、登录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网站:www.spdb.com.cn;

      3、致电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28;

      4、致电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

      4008-888-688,021-33134688;

      5、登录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www.gtfund.com 。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