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新城房产股份有限公司公 告
2008年03月22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900950 证券简称:新城B股 编号:2008-012
江苏新城房产股份有限公司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控股子公司常州新城房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称“常州新城”)与中国农业银行常州市武进支行签署《借款合同》,向农行武进支行借款人民币15000万元,其中:65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08年3月20日起至2010年3月4日止,借款利率为年利率7.56%,按月结息,由常州新城拥有的龙游路西侧地块(即“新城逸境”项目地块),土地证号为常国用(2007)第0224651号、面积为35598.4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抵押;85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08年3月20日起至2010年1月20日止, 借款利率为年利率7.938%,按月结息,借款由本公司提供担保,在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担保总额内。
上述借款的用途为常州新城“新城逸境”项目建设。常州新城和本公司分别与农行武进支行签署了相应的《最高额抵押合同》和《最高额保证合同》。
本公司持有常州新城95.8%的股权。
特此公告!
江苏新城房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八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