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天鹅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情况的说明
因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出现异动,截至2008年3月21日,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已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有关规定,属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核实的情况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第3 号—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第四条的要求,公司进行必要的核实,对影响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的事项说明如下:
本公司已于2008年2月20日披露了《关于保定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与中国高新投资集团公司签署合作意向公告》、2008年3月19日披露了《关于高新集团拟重组天鹅集团有关事项进展情况公告》,并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本公司就重组天鹅集团事宜向控股股东—保定天鹅化纤集团有限公司做了进一步核实:高新集团对天鹅集团的尽职调查正在顺利进行中,同时双方正在积极磋商本次重组协议的具体条款。
有关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将及时履行披露义务。此事项尚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指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为我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的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媒体刊载的公告为准。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保定天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