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业拆借操作规则》发布
2008年03月2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秦媛娜
⊙本报记者 秦媛娜
中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昨日发布了《同业拆借交易操作规则》(下称“规则”),对信用拆借的交易系统、联网及交易等事宜做出了详细规定。
规则指出,交易系统是指由同业中心管理运作的,向交易成员提供报价、成交、风险管理、清算管理、信息和其他交易服务功能的计算机处理系统和数据通讯网络。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可以申请与同业中心联网从而进行拆借交易。按照去年7月央行发布的《同业拆借管理办法》,可以进入同业拆借市场的金融机构主体扩大,除原有的商业银行、财务公司、证券公司等市场成员,保险公司、信托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也被放行,符合要求后就可以申请进入拆借市场。
规则指出,信用拆借交易是指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联网的金融机构之间通过同业中心的交易系统进行的无担保资金融通行为。拆借交易采用询价交易方式。
按照规则,除向所有其他交易成员发出意向报价的公开报价方式外,拆借交易报价还包括定向报价、双向报价和对话报价,但是后三种报价暂不生效,同业中心将通过市场公告通知上述条款的生效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