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本次会议无否决、修改或新增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7年3月24日在宁波市国家高新区扬帆路1号韵升办公大楼会议室召开了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7人,代表股份222,254,3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16%;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人数171人,代表股份9,481,3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0%;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178人,代表股份231,735,7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8.55%,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董事长竺韵德先生主持本次大会,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报告和议案: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事项表决结果为:赞成230,104,129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0%,反对766,804股,弃权86,478股。
2、《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宁波韵升进出口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事项表决结果为:赞成229,876,129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0%,反对1,468,730股,弃权390,855股。
3、《关于提名公司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议案(1):选举徐文正为公司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该事项表决结果为:赞成230,116,938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0%,反对166,200股,弃权1,452,576股。
议案(2):选举朱黎明为公司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该事项表决结果为:赞成229,690,398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2%,反对71,300股,弃权1,974,016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浙江导司律师事务所周丽霞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与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导司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600366 证券简称:宁波韵升 编号:2008—009
关于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3月18日向全体监事发出了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于2008年3月24日在本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5人,实际参加监事5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的议案:
经投票表决,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徐文正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经与会监事推选,选举徐文正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本届监事会任期相同。
特此公告。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08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