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受访者:租房减税难改居住观念
2008年03月26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调查策划:柯鹏 李和裕
统计整理:李和裕
|
统计整理:李和裕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出通知,为了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在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征收营业税,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按市场价格向个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与住房租赁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已从本月起执行,这会对房屋租赁市场带来哪些影响?本周,《上海证券报·地产投资》联合知名房地产门户网站“搜狐网·焦点房地产网”进行了相关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