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一汽四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长春一汽四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08年3月17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方式发出,会议于2008年3月25日在一汽宾馆会议室召开,应到会董事9人,实到会9人,监事和公司经管会成员列席会议。此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滕铁骑先生主持,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07年度董事会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2007年度总经理业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2007年年报和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2007年度分配预案;
公司经天华中兴会计师事务所天华中兴审字(2008)第1288-01号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07年实现净利润47,976,397.86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6,650,469.06元,按母公司当期实现的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4,665,046.91元后,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2,597,946.43元。
2007年度分配预案:不进行红利分配,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如下:鉴于公司面临着激烈的行业竞争,资金需求较大,为了广大股东的长远利益以及公司的发展,决定本次利润不予分配。我们认为公司的决定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会计准则的要求,并同意将上述有关事项提交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200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授权总经理流动资金融资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
1、时间:2008年3月25日至2009年4月25日;
2、贷款额度43,000万元,其中:归还到期贷款35,000万元,新增贷款8,000万元。
3、单笔贷款不超过10,000万元。
4、年初贷款余额35,000万元,年末贷款余额不超过43,00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议聘任天华中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8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专用车分公司资产重组的意向;
专用车分公司自2000年进入股份公司后,由于上装与卡车底盘同步发展的脱节,上装的配套份额逐年降低,材料的连年上涨和产品降价,导致专用车分公司连年亏损。2007年末净资产21,994万元,实现销售收入27,829万元,亏损8,100万元。
鉴于上述原因,公司拟与一汽集团公司通过资产置换的方式,以专用车分公司固定资产和汽联改的厂房及公用动力设备与集团公司持有土地使用权和厂房进行置换,以期改变目前专用车分公司经营的不利局面。
通过置换,专用车分公司回归一汽集团公司,实现底盘与上装的统一规划,有利于解放卡车的,有利于上装事业的发展。置换进入公司的土地和厂房,公司将租给合资公司-富奥江森,即解决了富奥江森的未来发展之忧,又可解决由于专用车分公司巨额亏损而给公司带来的负担,从而提高了公司盈利能力。
董事会已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开展前期工作,待完成资产评估及签订置换协议后,再将置换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公司汽联改产品结构调整的议案;
汽联改分公司成立的目的在于补充解放卡车的产能不足,补充解放卡车多品种小批量的开发与试制,品牌与公告统归解放卡车管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一汽解放公司的成立,一汽集团对解放卡车进行了大规模的投入建设,产能迅速提升至20万辆,并建成了集研发、试制、试验、生产、销售于一体的较完善的开发与经营运作体系,汽联改分公司已没有存在的必要性。另外由于汽联改分公司经营规模小,又不具备自我完善的整车生产条件,市场风险逐步加大,导致近年来利润逐渐下滑直至出现亏损,2007年末净资产 -2,812万元,实现销售收入21,111万元,利润总额-5,188.5万元,因此迫切需要改变局面,尽快实施产业结构的调整。2008年元月始,已停止生产整车,主要是销售库存车。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关于公司调整2007年初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及其金额的议案;
公司于2007年1月1日起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7号——新旧会计准则过渡期间比较财务会计信息的编制和披露》,以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等相关规定,对要求追溯调整的事项在相关的会计年度进行追溯调整,并对财务报表进行了重新表述。
根据天华中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天华中兴审字(2008)第1288-01 号审计报告,公司对前期已披露的2006年度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及其金额做出如下调整:
1、长期股权投资
在首次执行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的规定,对子公司—长春一汽四环八达汽车电器有限责任公司由权益法核算变更为成本法核算,并进行了追溯调整,视同该子公司自最初即采用成本法核算。因此调减2007年期初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中长期股权投资5,442,102.12元,调减2007年期初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5,442,102.12元。该项调整不影响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相关项目。
2、应付职工薪酬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中辞退性福利的规定,在首次执行日对符合规定的内部退养放假人员的辞退性福利进行了确认。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调增2007年期初应付职工薪酬33,947,806.76元,调减2007年期初留存收益33,947,806.76元。
3、合营企业与母公司统一会计政策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的规定,对合营企业—长春富奥-江森自控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相关财务报表按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调整。本公司按照持股比例相应调减2007年期初长期股权投资526,694.27元,调减2007年期初留存收益526,694.27元。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二、公司内控制度和内控制度自我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三、公司200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2008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九名董事中有五名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此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三、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四、公司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五、关于召开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上述第一、四、五、八、十一、十三项事项,将提交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日期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长春一汽四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年3月25日
股票代码:600742 股票简称:一汽四环 公告编号:临2008-006
长春一汽四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八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长春一汽四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五届八次监事会于2008年3月25日在一汽宾馆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此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承志先生主持,全票审议通过了:
1、公司2007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按照《证券法》的有关要求,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2007年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认为:
(1)董事会编制2007年年度报告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07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了2007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出具本意见之前,未发现参与2007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3、审议2007年度分配预案;
4、审议2007年度财务决算;
5、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6、审议专用车分公司资产重组的意向;
7、审议公司汽联改产品结构调整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调整2007年初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及其金额的议案;
9、审议公司内控制度和内控制度自我评估报告;
10、公司2008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以上议案内容详见《长春一汽四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五届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上述第一项议案将提交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长春一汽四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8年3月25日
股票代码:600742 股票简称:一汽四环 公告编号:临2008-007
长春一汽四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预计公司2008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类别 | 按产品或劳务等进一步划分 | 关联人 | 预计2008年总金额 | 占同类交易的比例 | 2007年总金额 | |
采购 原材料 | 钢材、轮胎 | 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 | 85,232~ 124,068 | 220,000~320,000 | 73.02% | 209,013 |
零部件 | ||||||
铝轮、零部件 | 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 | 19,960~29,056 | ||||
零部件 |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 | 4,399~6,403 | ||||
零部件 | 一汽进出口公司 | 528~768 | ||||
零部件 | 一汽专用车公司 | 2,023~2,945 | ||||
零部件 | 一汽大众有限责任公司 | 107,546~156,225 | ||||
购买燃料 | 动能 |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 | 4,798 | 4798 | 100.00% | 3,858 |
和动力 | ||||||
销售产品 | 零部件 | 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 | 123,677~166,095 | 290,000~390,000 | 89.45% | 277,656 |
零部件 | 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 | 21,080~28,355 | ||||
零部件 |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 | 15,700~21,118 | ||||
零部件 | 一汽大众有限责任公司 | 129,472~174,160 | ||||
提供劳务 | 运输服务 | 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 | 100 | 220 | 6% | 284 |
运输服务 |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 | 100 | ||||
运输服务 | 一汽大众有限责任公司 | 20 | ||||
接受劳务 | 运输服务、 |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 | 842 | 842 | 20% | 873 |
检测服务 | ||||||
污水处理 |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 | |||||
在关联财务公司存款 | 存款 | 一汽财务有限公司 | 500 | 500 | 6.38% | 491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
1、注册地址:长春市绿园区东风大街83号;
2、法人代表:徐建一;
3、注册资本:叁拾柒亿玖仟捌佰万圆整(379,800万元);
4、经营范围:汽车及汽车配件、小轿车及小轿车配件、旅游车及旅游车配件、汽车修理、动能输出、机械加工、建筑一级;
5、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6、履约能力:该公司依法存续经营,于本公司以往的交易均能正常结算,其支付的款项不会形成本公司的坏帐。
(二)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
1、公司地址: 高新区蔚山路4888号;
2、法人代表:徐建一;
3、注册资本:壹拾陆亿贰仟柒佰五拾万圆整(162,750万元);
4、经营范围: 开发、制造、销售轿车,旅行车及其配件,修理汽车,加工非标设备,机械配件,机电产品(不含小轿车)销售;
5、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控股的上市公司;
6、履约能力:该公司依法存续经营,于本公司以往的交易均能正常结算,其支付的款项不会形成本公司的坏帐。
(三)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1、公司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东风大街;
2、法人代表:徐建一;
3、注册资本:柒拾捌亿壹仟贰佰万圆整(781,200万元);
4、经营范围:生产德国大众A级系列和奥迪C/D级系列轿车、奥迪V6系列发动机及其总成、零部件,并销售自产产品、提供售后服务;
5、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控股的中外合资公司;
6、履约能力:该公司依法存续经营,于本公司以往的交易均能正常结算,其支付的款项不会形成本公司的坏帐。
(四)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
1、公司地址: 长春市绿园区东风大街76号;
2、法人代表:徐建一;
3、注册资本: 柒拾玖亿捌仟伍佰万圆整(798,500万元);
4、经营范围: 生产和销售中重型载重车、整车、汽车总成及零部件、机械加工、仓储物流、汽车修理(应经专项审批的项目,未取得专项审批许可前不得经营);
5、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控股的全资子公司;
6、履约能力:该公司依法存续经营,于本公司以往的交易均能正常结算,其支付的款项不会形成本公司的坏帐。
(五)一汽财务有限公司
1、公司地址:绿园区东风大街19号;
2、法人代表:徐建一;
3、注册资本: 柒亿圆整(70,000万元);
4、经营范围: 办理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内部金融业务及其人民银行批准的金融业务;
5、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控股的有限公司;
6、履约能力:该公司依法存续经营,于本公司以往的交易均能正常结算,其支付的款项不会形成本公司的坏帐。
三、定价原则
关联交易定价坚持公平、公正以及比价原则。如该种产品有国家价格,即采用国家价格;若无国家价格,产品价格根据市场的价格变化情况、所供货物的市场供求状况、供货数量及供货价格、质量、服务等情况,以书面协议、合同的方式进行确定。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 交易的目的
公司产品、劳务是为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生产的各类整车系列提供零件和总成配套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是公司长期和稳定的战略合作伙伴;由于公司生产场所处在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厂区,生产经营所需的能源包括水、电、气等,必须由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提供;公司利用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采购网络,采取统订分购形式,进行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因此存在着不可避免的大金额的关联交易。
2、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上述关联交易坚持公平、公正以及比价原则,是必要的、不可避免的;该项关联交易可充分利用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的优势,节约公司的材料采购费用,降低生产成本和物流成本,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生产效率,符合公司的最大利益。
五、审议程序
1、此项议案为关联交易, 三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该议案将提交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与之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及独立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叶韶勋先生、李一军先生、齐二石先生对上述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慎审核,同意将《2007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预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2)三位独立董事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发表如下独立意见:该项关联交易可充分利用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的优势,节约公司的材料采购费用,降低生产成本和物流成本,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生产效率,符合公司的最大利益。公司认为是必要的和不可避免的;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六、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于2003年4月9日与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签订了采购协议、销售协议、承揽加工协议、服务协议,协议有效期届满后,如甲、乙双方对本协议项下的条款均无异议,本协议将自动延长。
七、备查文件目录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经公司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长春一汽四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