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3月26日上午11:00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海路16号本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了2007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力源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5人,代表股份501,431,56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866,061,245股的57.90%。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14人出席或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合法有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1、同意《公司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01,431,56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同意《公司2007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01,431,56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同意《公司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01,431,56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同意《公司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0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01,431,56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5、同意《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经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公司母公司2007年实现净利润121,458,697.92元,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2,145,869.79元,加上以前年度按新会计准则调整后结转的期初未分配利润589,442,756.89元,减2007年公司已实施对股东分配的利润86,606,124.50元,2007年可供分配利润612,149,460.52元。按2007年末总股本866,061,245股计算,每股可分配利润0.707元。
鉴于公司在库车投资的烯烃项目将于2008年内开始前期工作,所需资金量较大,公司2007年度未分配利润不分配,2007年度资本公积金不进行转增股本。公司拟将未分配利润全部投入到库车烯烃项目的前期工作中。
表决结果:同意501,431,56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6、同意《公司2007年度报告及公司2007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501,431,56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7、同意《公司2008年度银行借款计划》
(内容详见公告2008-004号)
表决结果:同意501,431,56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8、同意《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请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8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501,431,56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9、同意《公司2008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标准》
同意公司2008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70万元人民币(不包括差旅费)。
表决结果:同意501,431,56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上述决议的详细内容已刊登在2008年3月6日的《上海证券报》上,投资者也可以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阅本次股东大会的详细资料。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已经北京市国枫律师事务所朱明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