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重要事项公告
2008年03月28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08 年3月27日,本公司与广东省广新外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新外贸”) 签订了《股权转让意向书》,拟将本公司所持有的广东梅县梅雁电解铜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梅雁铜箔”)和梅县金象铜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象铜箔”)的部分股权,转让给广新外贸下属的广东广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使之成为上述两家铜箔公司的相对控股股东。
《股权转让意向书》约定:股权转让价格以评估价格为基础,双方协商后确定;本意向书签署后,广新外贸派人进行与股权转让事宜相关的尽职调查;双方承诺在意向书有效期90天内,各自不再与第三方在此项目合作。
广新外贸是广东省内最大的国有外贸企业,拥有大量的国际贸易和企业管理人才,在有色金属生产和销售方面具有雄厚的实力。股权转让如若成功,本公司与广新外贸可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充分利用各自的业务和资金等资源,在产品贸易等方面开展紧密、深入的友好合作,共同开发国内外高端铜箔市场。
截至2007年12月31日,梅雁铜箔的注册资本为1,1134万元,本公司持有95%的股权;金象铜箔的注册资本为1,6000万元,本公司持有70%的股权。
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存在不确定性,转让股权的具体比例和金额在签订正式协议时方能确定,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关于本次股权转让的进展情况,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八年三月二十八日
股票简称:梅雁水电 证券编码:600868 编号:临2008-004
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重要事项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