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3月18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召开五届十五次董事会的通知,会议于2008年3月26日在公司八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15人,实到13人,董事贾哲委托董事关野、董事谢云委托董事陈宗法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有效。公司董事长任书辉先生主持会议,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此议案获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0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此议案获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200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不含子公司)2007年度实现净利润为4,232万元,提取法定公积金423万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4,049万元,2007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7,858万元。
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定为发放现金红利,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0.20元(含税)。截至2007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36,906.56万股,按上述预案需要派送红利2,738.13万元。
此议案获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2007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此议案获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2007年年度报告正文和报告摘要
此议案获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关于董事会换届的议案
由于本届董事会任期已满,根据《公司章程》和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公司六届董事会暂由14名董事构成,其中独立董事4名。董事候选人如下:任书辉、王殿福、贾哲、孙光、刘长青、褚玉、刘传柱、袁亚男、董兆和、王臣太。独立董事候选人如下:张凌、张伟东、曲振涛、马海涛。董事简历附后。
此议案获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关于建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此议案获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八、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因公司可转债转股导致股本发生变化,同时黑龙江省证券监管部门名称变更,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将作如下修改:
(一)第六条原为“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4,063.71万元。”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6,906.56万元。”
(二)第十九条原为“公司的股本结构为:内资股90,863.71万股,境内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43,200万股。”修改为“公司的股本结构为:内资股93,706.56万股,境内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43,200万股。”
(三)第一百二十九条(三)原为“在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召开之前,公司应将所有被提名人的有关材料同时报送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哈尔滨特派办、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董事会对提名人的有关情况有异议的,应同时报送董事会的书面意见。”修改为“在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召开之前,公司应将所有被提名人的有关材料同时报送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黑龙江监管局、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董事会对提名人的有关情况有异议的,应同时报送董事会的书面意见。”
此议案获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为使独立董事的待遇水平与责、权、利相一致,进一步调动其积极性,公司将独立董事年度津贴由3万元提高至5万元。
此议案获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关于对前期已披露的2007年期初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及其金额调整的议案
此议案获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为确保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继续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审计机构。根据证监会证监会计字【2007】30号《关于发行境内上市外资股的公司审计有关问题的通知》,公司从2008年起将不再聘请境外审计机构。
此议案获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二、关于召开200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一)会议召开时间
2008年4月23日上午9点
(二)会议召开地点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大成街209号公司8楼会议室
(三)会议内容
1、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07年度财务决算和200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4、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关于董事会换届的议案
6、关于监事会换届的议案
7、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8、关于牡丹江第二发电厂一、二期工程发电机组“上大压小”的议案
9、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10、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出席会议对象
截止2008年4月15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股股东和4月18日交易结束后登记在册的B股股东或其授权委托人(B股股东最后交易日为2008年4月15日)。
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五)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凭身份证、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代理委托书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机构投资者持单位证明、股东帐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员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登记。请符合条件出席会议的股东于2008年4月21日—22日到公司证券管理部办理登记手续。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参加会议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2、联系电话:0451-82525708 0451-82525778
3、传真:0451-82525878 0451-82525778
4、邮编:150001
5、联系人:王颖秋 战莹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为出席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股东帐号: 股东帐号:
持有股数:
委托时间: 年 月 日
有效期:
委托人对审议事项的投票指示: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件:
董事简历
公司董事候选人如下:
任书辉先生,1960年出生,大学本科,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青海省电力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现任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
王殿福先生,1954年出生,大学本科,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兼生产部主任、中国华电集团公司黑龙江公司总经理、党组书记,现任公司党组书记。
贾哲先生,1950年出生,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曾任黑龙江省计委处长,现任黑龙江省电力开发公司董事长。
孙光先生,1955年出生,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曾任黑龙江省电力公司副总经济师、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总经理。
刘长青先生,1961年出生,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黑龙江省分行,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褚玉先生,1963年8月出生,工程师,曾任江苏华电扬州发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华电煤业江苏分公司经理,江苏分公司生产部主任,现任中国华电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部副主任(主持工作)。
刘传柱先生,1962年1月出生,高级工程师,曾任邹县发电厂副厂长、党委委员,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莱城电厂厂长、党委委员,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现任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副主任(主持工作)。
袁亚男女士,1965年2月出生,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华电集团公司财务资产部融资管理处处长、中国华电集团公司财务资产部主任师,现任中国华电集团公司资产管理部副主任。
董兆和先生,1959年出生,大学本科,高级会计师,曾任中国电力国际有限公司经营部副经理,现任中国电力国际有限公司内控部副经理(主持工作)。
王臣太先生,1961年出生,硕士研究生,曾任教于中国人民解放军防化指挥工程学院,现为华能综合产业公司企业管理部高级工程师。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如下:
张伟东先生,1954年出生,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曾任齐齐哈尔冰刀工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黑龙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黑龙江黑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曲振涛先生,1957年出生,博士,教授,注册会计师,曾任黑龙江财政高等专科学校党委书记、校长,现任哈尔滨商业大学校长。
马海涛先生,1966年出生,博士,教授,曾任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系副主任,现任中央财经大学财政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
张凌先生, 1956年出生,法学博士,曾任日本早稻田大学法学部外国人特别研究员,现任中国政法大学亚洲法(东亚)研究中心主任。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张凌、张伟东、曲振涛、马海涛为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3月26日于哈尔滨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张凌、张伟东、曲振涛、马海涛,作为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张凌、张伟东、曲振涛、马海涛
2008年3月26日于哈尔滨
证券代码:600726 900937 证券简称:华电能源 华电B股 编号:临2008-003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九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五届九次监事会于2008年3月26日在公司八楼会议室召开,公司三名监事全部出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有效。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了以下议题,并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认为,在公司的依法运作、财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收购资产、关联交易和对外担保等方面均未发现问题。
二、关于监事会换届的议案
由于本届监事会任期已满,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构成,其中股东单位监事两人,职工代表监事一人。经公司与主要股东单位沟通以及职工民主选举,特推荐如下监事候选人:
曹晓峰先生,1963年出生,大学本科,高级会计师,曾任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现任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审计部副主任。
王洋先生,1968年出生,研究生,注册会计师,曾任黑龙江省电力开发公司副总会计师,现任黑龙江省电力开发公司总会计师。
王颖秋先生,1965年出生,研究生,工程师,曾任本公司电力经营部副经理,现任本公司证券管理部主任。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2007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公允地反映出公司2007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四、监事会审查并通过了董事会拟提交股东年会的各项议案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八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