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通知于2008年3月21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书面送达各位董事,于2008年3月27日在杭州梅苑宾馆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6名,独立董事吴建伟委托独立董事印 韡代为投票表决,董事刘程炜、杨方钰委托董事钟 鸣代为投票表决。会议由董事长李邦良主持,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董事会就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经书面表决,通过决议如下:
1、经表决,9票同意,没有反对和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出资收购北京市泰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西安博华制药有限责任公司78.87%的股权以及西安博华持有的陕西九州制药有限责任公司65%股权的议案。
此次股权收购的转让金额合计为9800万元,该收购项目的详细内容公司将于近日内另行公告。
2、经表决,9票同意,没有反对和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余额4777万元用于上述收购股权项目的议案。
公司将于近日内另行公告该变更事项的详细内容。
3、经表决,9票同意,没有反对和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提供人民币4000万贷款担保的议案。
担保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和2008年3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关于股份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提供4000万人民币贷款担保的公告。
上述三项议案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经表决,9票同意,没有反对和弃权。审议了关于召开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详细内容,公司将于近日内公告。
特此公告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八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963 证券简称:华东医药 公告编号: 2008-008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五届十四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通知于2008年3月21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书面送达各位监事,于2008年3月27日在杭州梅苑宾馆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5名,实际参加监事4名,监事王 科委托监事秦 云代为投票表决。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监事会就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经书面表决,通过决议如下:
1、经表决,5票同意,没有反对和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出资收购西安博华制药有限责任公司78.87%的股权及其持有的陕西九州制药有限责任公司65%股权的议案。
该收购项目的详细内容公司将于近日内另行公告。
2、经表决,5票同意,没有反对和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余额用于收购上述收购项目的议案。
上述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〇八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963 证券简称:华东医药 公告编号:2008-008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
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贷款人:杭州市商业银行西湖支行
借款人: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美华东”)
担保人: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担保金额:人民币4000万元整
本公司拟为中美华东向杭州市商业银行西湖支行申请人民币贷款4000万提供担保,该担保事宜于2008年3月27日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十八次会议审议,董事会九名成员一致同意为中美华东的该笔贷款提供担保。
该担保事项超出董事会权限范围,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浙江 杭州
法定代表人:李邦良
经营范围: 中西原料药及制剂,保健品,生物工程产品,兽药制造。
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持有中美华东75%的股份
截止2007年12月31日,中美华东经审计的总资产为54199.56万元,负债为22947.81万元(其中贷款总额950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2.33%,净资产31251.75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在本次贷款担保中,本公司尚未与贷款人杭州商业银行西湖支行签订《杭州市商业银行保证合同》,该保证合同自贷款人实际发放贷款之日起生效,期限为一年。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限:起算日期以担保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终止日期为起算日期起一年。
担保金额:人民币4000万元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五届十八次董事会经研究,认为此次担保是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拟向银行借款提供的担保,中美华东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定,盈利能力较强,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按期偿还债务,本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至公告日,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7,9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81,874,704.64元的13.58%,其中累计为中美华东担保7,500万元。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46,400万元(其中中美华东为本公司提供贷款担保38,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81,874,704.64元的79.74%。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六、备查文件
1、本公司五届十八次董事会关于此次担保的决议
特此公告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