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实业医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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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实业医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08年3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九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本次会议全票通过下列议案:
一、《关于为控股企业广东天普生化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提供1000万元借款担保的议案》。同意为本公司控股企业广东天普生化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申请人民币1000万元的一年期借款提供担保。董事会授权吕明方先生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二、《关于为控股企业上海上联药业有限公司提供500万元借款担保的议案》。同意为本公司控股企业上海上联药业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上海分行申请人民币500万元的一年期借款提供担保。董事会授权吕明方先生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三、《关于同意控股企业赤峰蒙欣药业有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赤峰雷蒙药品经销有限责任公司申请银行承兑汇票授信额度1500万元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控股企业赤峰蒙欣药业有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赤峰雷蒙药品经销有限责任公司向包商银行赤峰分行华夏支行申请银行承兑汇票授信额度1500万元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一年。
截至目前,本公司及控股企业对外担保总额为8950万元(含本次决议对外担保额),占公司经审计2006年末净资产的5.01%;本公司对控股企业担保总额为3500万元(含本次决议对外担保额),占公司经审计2006年末净资产的1.96%。
特此公告
上海实业医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