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于2008年3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从3月18日起以传真和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应参加董事七人,实际参加董事七人。会议由董事长陆致成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投资组建江西泰豪米波卫星通信有限公司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本公司和北京米波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米波公司”)共同出资3000万元人民币组建江西泰豪米波卫星通信有限公司(暂定名),其中本公司出资2400万元,占出资比例的80%;北京米波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出资600万元人民币,占出资比例的20%。江西泰豪米波卫星通信有限公司将主要从事卫星通信终端设备研制、生产和销售;卫星通信业务网络建设、运营服务、增值业务服务等(具体经营范围以工商登记核准的为准)。
米波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王剑,主要从事卫星通信系统设计及地面卫星通信设备的研发与制造。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泰豪科技(深圳)电力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泰豪科技(深圳)电力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豪电力”)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出资412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2.50%),注册资本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黄代放,主要从事智能配电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该公司截止2007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总资产17934.34万元、净资产6594.12万元,负债总额11343.22万元,其中贷款总额为5000万元,一年到期的负债2000万元,资产负债率63.24 %,实现营业收入10385.99万元。
因生产经营需要,本公司同意为泰豪电力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龙华支行申请人民币2000万元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三、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本公司为江西泰豪特种电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特电机”)及其所属单位提供担保,最高额度银行贷款不超过8000万元,期限为三年。江特电机第二大股东南昌高新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第二大股东泰豪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关联董事黄代放先生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下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江特电机(股票简称:江特电机,股票代码:002176)注册资本67,779,105元,法定代表人为朱军,主要从事起重冶金电机、高压电机等特种电机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截止2007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52513.76万元、净资产33387.10万元,负债总额18944.37万元,其中贷款总额为7825.44万元,无一年到期的负债,资产负债率36%,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4464.20万元。
截止日前,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35,650万元,无逾期担保和违规担保。
特此公告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八年三月二十八日
股票代码:600590 股票简称:泰豪科技 编号:临2008-009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要事项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日前,本公司与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签定智能建筑系统合同,合同价款为14275.83万人民币。本公司负责承包广交会琶洲展馆配套设施项目弱电系统工程的深化设计、设备采购及安装等。
特此公告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八年三月二十八日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于2008年3月28日召开,对《为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进行了审议。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后认为:
公司为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是基于互利的基础,是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需要。该事项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截止日前,公司累计对外担保35,650万元,无逾期担保和违规担保,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独立董事(签名):
曾 亨 炎 王 芸 周 钟 山
2008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