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长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深圳市长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8年3月31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通知已于2008年3月13日在《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公告。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人,代表股份总数69995514股,占公司总股本12814.34万股的54.62%。会议由董事长许晓文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和中伦金通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料和独立性进行了审核,未提出异议。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对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议,会议采取以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魏炜先生以69995514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通过了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议案,任期参照第三届董事会其他成员,年度津贴为玖万元人民币。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已经中伦金通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深圳市长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中伦金通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OO八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525 股票简称:长园新材 编号: 2008012
深圳市长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市长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召开通知于2008年3月27日以书面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公司定期于3月31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许晓文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讨论通过了《关于增资深圳联创健和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人民币1766万元的价格增资深圳联创健和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创健和”),增资完成后,认购联创健和新发的200万股股票,公司持有其7.84%的股权,预计2008年市盈率为7.04倍。
联创健和是一家集LED显示屏(电子显示屏)、LED灯饰屏、LED招牌屏研发、生产、销售、工程安装、售后服务为一体的专业生产厂家,并可提供LED屏租赁服务。联创健和拥有一流的自动化生产设备和10年以上LED显示行业经验的技术管理团队,在全球首创三并一全彩技术并大面积普及应用,从此打破了三合一全彩的技术垄断及其高价格壁垒。
此次投资联创健和一方面是看好LED显示屏的市场前景,另一方面联创健合已于2006年完成股份制改造,准备完成本次增资扩股后,计划筹备在国内上市。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八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