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08年4月1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方式召开。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6人,代表股份8,512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75%。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及其授权代表4人,代表股份8,287.50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为6,037.50万股,占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总数的100%;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为2,250万股,占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总数的25.10%);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授权代表2人,代表股份224.50万股,占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总数的2.50%。会议由董事长陈福胜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陈福胜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本次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经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512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通过公司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512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审议通过公司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0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512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审议通过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8,512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经天健华证中洲(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公司2007年度实现净利润100,565,290.26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0,056,529.03元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97,589,739.58元,扣除本年度已分配的2006年度股利4,500万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未分配利润)为143,098,500.81元。根据公司实际情况,2007年度以总股本15,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实施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65元(含税),共计5,475万元,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同时以资本公积金按每10股转增10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转增股本,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30,000万股。
鉴于本次转增后,公司注册资本将发生变化,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公司章程有关注册资本的条款进行修订并具体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登记的相关手续。
5、审议通过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8,512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8,512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修订后的《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修改后的《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8,512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8、审议通过关于福建省永安轴承有限责任公司车用轴承技术改造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512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9、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2007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512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0、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报酬事项的议案,同意2008年度续聘天健华证中洲(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支付天健华证中洲(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7年度财务审计报酬为人民币30万元(对公司财务审计发生的往返交通费和住宿费用由公司承担)。
表决结果:同意8,512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1、以累计投票方式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林志扬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8,512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中瑞律师事务所许军利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公司现行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主持人、与会董事、与会监事、董事会秘书签字的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八年四月一日
证券代码:600592 证券简称:龙溪股份 编号:临2008-006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七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