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全国以下54个城市的指定营业网点对所有投资者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定期定额申购、基金转换等业务。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规定。
具体业务办理网点所在城市名称:北京、长沙、成都、昆明、广州、东莞、佛山、武汉、天津、沈阳、重庆、石家庄、青岛、济南、威海、烟台、淄博、济宁、西安、郑州、福州、厦门、泉州、深圳、大连、葫芦岛、抚顺、鞍山、南京、扬州、江都、仪征、常州、武进、无锡、锡山、合肥、泰州、苏州、昆山、常熟、吴江、上海、杭州、绍兴、嘉兴、宁波、温州、上虞、海宁、平湖、余姚、慈溪、富阳等。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一、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 95558
网址:bank.ecitic.com
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6788-999或0755-82353668
网址:www.phfund.com.cn
特此公告。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4月3日
关于新增中国农业银行
为鹏华普天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代销机构并参加农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签署的《鹏华普天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辅助销售代理协议》的约定,农业银行将增加代理本公司旗下鹏华普天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包括:普天债券基金A类份额,基金代码160602;普天债券基金B类份额,基金代码160608;普天收益基金,基金代码160603,以下简称基金或本系列基金)的销售业务并参加农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费率优惠活动。现具体公告如下:
自2008年4月3日起投资者可以通过农业银行各营业网点办理本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等基金相关业务。同时,自即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期间,凡在农行以定期定额方式投资本基金的客户享受申购费率八折优惠。优惠活动详情请参见我公司2008年3月18日《中国证券报》公告及中国农业银行各代销网点的相关公示或宣传资料。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一、中国农业银行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客服电话:95599
公司网址:http://www.abchina.com
投资者也可拨打农业银行各营业网点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二、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43层
客户服务热线:0755-82353668,400-6788-999(免长途电话费)
公司网址: www.phfund.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4月3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安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为旗下开放式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安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开放式基金销售和服务代理协议》,安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将代理本公司旗下鹏华行业成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06001)、鹏华中国50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0605)、鹏华普天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包括:普天债券基金A类份额,基金代码160602;普天债券基金B类份额,基金代码160608;普天收益基金,基金代码160603)、鹏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包括A级和B级,A级基金代码160606,B级基金代码160609)、鹏华价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0607)、鹏华动力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 160610)以及鹏华优质治理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0611)的销售业务。
自2008年4月3日起安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23个城市的所属53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和交易等业务:
北京、上海、深圳、广州、武汉、昆明、重庆、佛山、中山、东莞、肇庆、四会、新兴、清远、茂名、阳江、河源、韶关、梅州、汕头、潮州、揭阳、汕尾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安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咨询电话:0755-82825555
公司网址: http://www.axzq.com.cn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0755-82353668,400-6788-999(免长途话费)
公司网站:http://www.phfund.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4月 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