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天鸿宝业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北京天鸿宝业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或“公司”)于2008年3月25日发出了召开公司五届二十九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08年4月2日在股份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事八名,董事王爱明先生委托董事王明先生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监事会成员列席会议。会议由刘希模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份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过有效表决,会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1. 通过《股份公司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通过《股份公司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 通过《股份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 通过《股份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不分配不转增。原因是截止2007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数。
5. 通过《关于续聘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股份公司200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续聘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股份公司2008年度审计机构。
6.通过《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
7. 通过《对2007年期初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及其金额进行调整的议案》
将按原会计制度或准则列报的2006年12月31日所有者权益,调整为按企业会计准则列报的所有者权益
项 目 | 2007年报披露数 | 2006年报原披露数 | 差 异 | 原因 |
2006年12月31日股东权益(原会计准则) | 746,524,684.14 | 744,667,724.10 | 1,856,960.04 | *1 |
1.长期股权投资差额 | 7,531,057.09 | -- | 7,531,057.09 | *2 |
2.企业合并 | 1,990,173,814.76 | -- | 1,990,173,814.76 | |
3.所得税 | 9,937,035.48 | 5,755,998.43 | 4,181,037.05 | *3 |
4.少数股东权益 | 276,767,236.44 | 75,203,537.90 | 201,563,698.54 | |
5.其他 | -54,280,312.91 | -- | -54,280,312.91 | *4 |
2007年1月1日股东权益(新会计准则) | 2,976,653,515.00 | 825,627,260.43 | 2,151,026,254.57 |
*1对北京澜桥国际健身俱乐部有限责任公司的未确认投资损失,本年不再纳入合并。
*2原准则下对北京耀辉置业有限公司和天津华升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股权投资差额摊销数。
*3因暂时性差异,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费用。
*4其他项-54,280,312.91元,其中:公司将对国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给北京城市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同一控制完成后,投资收益抵销54,330,000.00元;因天津海景实业有限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调整净资产,本公司按投资比例调整股东权益2,066,105.80元;北京城市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北京颐安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持有8%股权,累计实现的损益为-2,016,418.71元。
上述1-5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8. 通过《关于召开股份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决定于2008年5月6日召开股东大会,具体事项如下:
一.会议时间:2008年5月6日(星期二)上午9:00时。
二.会议地点:北京天鸿宝景大厦五层会议厅(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189号)
三.会议议程:
1、审议《股份公司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股份公司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股份公司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股份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5、《股份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续聘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股份公司200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08年4月28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五.参加会议办法:
1.参加会议的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帐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出席会议的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08年5月5日(星期一),上午9:00-11:00时,下午1:00-4:00时。
3.登记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183号京宝花园M207室公司证券部。
4.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5.联系人:龚谦炜、钟宁
邮政编码:100011
联系电话:(010)64401653、64401277
传真:(010)64401637
特此公告。
北京天鸿宝业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4月2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作为本人/本单位的代理人出席北京天鸿宝业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卡: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此委托书格式复印件有效)
证券代码:600376 股票简称:天鸿宝业 编号:临2008—019
北京天鸿宝业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天鸿宝业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08年4月2日于股份公司会议室召开,监事胡仕林、李波、梁桥均出席了会议,会议由胡仕林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份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1. 通过《股份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审核了公司年报的编制和审议程序,并认真阅读了公司2007年年报全文及摘要,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07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 通过《股份公司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 通过《股份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通过《股份公司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该报告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意见:
公司严格依法运作,内部决策程序合法,已建立起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公司财务帐目清楚、会计档案和财务管理均符合规定的财务制度;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2007年度审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
报告期内,公司向实际控制人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定向发行股份,收购其主营业务资产,此项重大收购价格合理,事前及审核过程中未发现内幕交易,没有损害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
报告期内,公司向实际控制人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定向发行股份,收购其主营业务资产,此项关联交易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利益。
特此公告。
北京天鸿宝业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8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