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宏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大股东买卖公司股票的公告
2008年04月0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股票简称:天津宏峰 股票代码:000594 编号:2008-029
天津宏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大股东买卖公司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天津宏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接到公司第二大股东深圳市国恒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恒实业”)买卖天津宏峰股票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国恒实业于2008年4月1日出售天津宏峰股票152,200股,平均价格为7.149元/股;由于在出售过程中,经办人员的误操作。将卖出错误下单为买入,造成当日购买天津宏峰股票15,000股,平均价格为7.13元/股。通过计算买卖均价,产生差价收益人民币285元。根据《股票交易规则》、《证券法》有关规定收益归天津宏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截止2008年4月1日, 深圳国恒仍持有本公司股份75,049,41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3.38%),仍为天津宏峰第二大股东。本公司提醒公司大股东,股票交易必须按照《证券法》有关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天津宏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八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