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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4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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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长沙中联重工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的提示性公告
    西安交大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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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8年04月0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352             股票简称:浙江龙盛         公告编号:2008-007号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3月29以专人送达、传真或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出关于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通知定于2008年4月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收购浙江龙化控股集团有限公司74.81%股权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以人民币24,782.40万元收购浙江龙化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会所持浙江龙化控股集团有限公司57.97%的股权,以人民币7,200万元收购彭立等十一名自然人所持浙江龙化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6.84%的股权。同时,为稳定浙江龙化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员工队伍,公司承诺另行支付人民币4,000万元作为员工的福利和相关补贴之用,合计支付转让代价35,982.40万元。本次股权转让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同意本议案的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浙江龙盛关于收购浙江龙化控股集团有限公司74.81%股权的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八年四月三日

    证券代码:600352             股票简称:浙江龙盛         公告编号:2008-008号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浙江龙化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74.81%股权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释义:

    以下简称在本公告中的含义如下:

    公司或本公司:指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龙化控股:指浙江龙化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持股会:指浙江龙化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职工持股会

    彭立等十一名自然人: 指彭立、金沛灿、包友兴、毛盛、胡浩德、黄乐平、马延安、王德志、张炯祥、魏祖讯、汪薇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本公司与持股会、彭立等十一名自然人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以现金方式收购持股会所持龙化控股57.97%的股权、彭立等十一名自然人所持龙化控股16.84%的股权,共计收购龙化控股74.81%的股权,上述转让价款分别为人民币24,782.40万元和人民币7,200万元,同时,为稳定员工队伍,本公司承诺另行支付人民币4,000万元作为龙化员工的福利和相关补贴之用,合计支付转让代价35,982.40万元。

    ● 本公司与持股会、彭立等十一名自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股权转让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收购将对本公司的损益及资产状况产生一定的影响。通过收购龙化控股,将有效扩大企业的资产规模,提升公司的综合实力和抗风险能力;通过产业整合,将为公司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

    一、交易概述

    1、本公司于2008年4月3日与持股会、彭立等十一名自然人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由本公司以人民币24,782.40万元收购持股会所持龙化控股57.97%的股权,以人民币7,200万元收购彭立等十一名自然人所持龙化控股16.84%的股权,同时,为稳定员工队伍,本公司承诺另行支付人民币4,000万元作为龙化员工的福利和相关补贴之用,合计支出转让代价35,982.40万元。本次股权转让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2、本次资产交易事项已于2008年4月3日,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独立董事陈健、徐金发、韩厚军对本次资产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鉴于本次资产交易涉及的金额未超过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会的决策权限,因此该事项无需股东大会批准。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持股会情况介绍

    企业性质:持股会法人

    注册地:杭州市浦沿镇

    主要办公地点:杭州市浦沿镇(公司工会办公室内)

    法定代表人:戴利强         注册资金:人民币3,442万元

    业务范围:管理本会人员合法资产(资金),维护本会人员合法权益。

    持股会与本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均无关联关系。

    2、彭立等十一名自然人情况介绍

    彭 立:身份证号为330121195003060815,持有龙化控股5.05%股权;

    金沛灿:身份证号为330123196309100810,持有龙化控股2.53%股权;

    包友兴:身份证号为330121194508040815,持有龙化控股1.35%股权;

    毛 盛:身份证号为330106196508260039,持有龙化控股1.35%股权;

    胡浩德:身份证号为330121196201230875,持有龙化控股1.35%股权;

    黄乐平:身份证号为33010419530929161X,持有龙化控股1.35%股权;

    马延安:身份证号为330121640306083, 持有龙化控股1.18%股权;

    张炯祥:身份证号为33012196410200816, 持有龙化控股0.84%股权;

    王德志:身份证号为33010419420131351X,持有龙化控股0.67%股权;

    魏祖讯:身份证号为330121194709040811,持有龙化控股0.67%股权;

    汪 薇:身份证号为330104196204271369,持有龙化控股0.50%股权。

    彭立等十一名自然人与本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均无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介绍

    (1)交易标的:龙化控股74.81%的股权

    (2)类别:收购股权

    (3)注册资本:人民币5,938万元

    (4)法定代表人:彭立

    (5)住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镇浦沿路1号

    (6)设立时间:2007年4月19日

    (7)主营业务:服务:“实业投资”

    (8)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股 东出资额(万元)股权比例
    持股会3,44257.97%
    立元集团有限公司1,00016.84%
    杭州市工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4968.35%
    彭立等十一名自然人1,00016.84%
    合 计5,938100.00%

    2、资产及经营情况

    龙化控股经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业从业资格)审计的2007年末的资产情况及2007年度经营情况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项 目2007-12-31项 目2007年度
    资产总额707,617,643.35主营业务收入531,624,648.65
    负债总额514,771,005.44营业利润21,766,156.75
    应收款项总额161,526,733.14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861,868.11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181,605,580.47  

    注:其他财务情况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的龙化控股2007年度审计报告。3、公司主要控股子公司情况

        

        

        

        

        

        

        

        

        

        

        

        

        

        

        

        

        

        

        

        

        

        

        

        

        

        

        

        

        

        

        

        

        

        

        

        

        

        

        

        

        

        

        

        

        

        

        

        

        

        

        

        

        

        

    子公司

    全称

    业务

    性质

    注册资本

    (万元)

    至2007年末实际

    投资额(元)

    持股比例(%)经营范围
    杭州龙山化工有限公司工业企业5,938157,713,621.27100.00制造、加工:纯碱、氯化氨、小苏打、氨、稀硝酸、硝酸钠、亚硝酸钠、硝酸钙等;批发零售化工原料及产品
    黄山龙胜化工有限公司工业企业3,51027,952,616.74100.00制造、销售:碳酸氢氨、液氨、甲醛、新戊二醇及副产品等;批发零售化工原料及产品
    宜兴市龙兴化工有限公司工业企业1,30022,119,220.7166.67稀硝酸、亚硝酸钠的制造
    杭州龙山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工业企业1,00010,725,838.54100.00生产稀硝酸、亚硝酸钠
    杭州长征化学试剂有限公司工业企业3002,870,930.64100.00制造、加工、销售:化学试剂
    杭州龙生化工有限公司工业企业200[注]50.00盐酸氨溴索、对氨基环乙醇、3.5二溴邻氨基苯甲醛生产、销售
    上海龙山化工有限公司商品流通10011,885,768.46100.00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化工原料及产品、化肥、建材、金属材料、五金交电、机电设备、纺织品的销售及相关业务的咨询服务。
    上海龙沙化工有限公司商品流通1002,804,916.96100.00化工原料及产品、化肥、建材、金属材料、五金交电、机电设备、纺织品、包装材料、钢材的销售,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注]:该公司超额亏损,公司对其长期股权投资余额减计至零。

    龙化控股全资子公司杭州龙山化工有限公司将在2009年底搬迁至临江工业园区,搬迁完成后该公司将形成年产20万吨合成氨、40万吨纯碱和10万吨浓硝酸的产能。

    四、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情况

    1、交易各方:本公司与持股会、彭立等十一名自然人。

    2、交易金额:合计人民币35,982.40万元,其中与持股会发生的交易金额为人民币24,782.40万元,与彭立等十一名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为人民币7,200万元。承诺同意另行支付用作龙化员工的福利和相关补贴的款项为人民币4,000万元,合计转让总价35,982.40万元。

    3、支付方式:

    于《股权转让协议书》生效日起的20个工作日内,本公司向各转让方支付转让价款的20%;于登记机关变更登记至本公司名下之日起的20个工作日内,支付转让价款的余额。

    4、股权过户时间:自《股权转让协议书》生效日起15个工作日内,转让方应协助龙化控股完成向登记机关申报目标股权变更登记至本公司名下、章程变动的一切手续。

    5、协议生效条件:龙化控股股东会已于2008年4月3日批准,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6、定价情况:以经审计后的龙化控股以2007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的账面净资产值为依据,并综合考虑龙化控股下属主要子公司杭州龙山化工有限公司厂区搬迁所产生的补偿资金59,348.99万元(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的龙化控股2007年度审计报告第47页)以及搬迁所产生损失后,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五、涉及收购资产的其他安排

    1、本次收购事项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的问题。

    2、本次收购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六、收购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收购资产的目的

    公司董事会认为:通过收购龙化控股,可以借助龙化控股已有的人才、市场、品牌、管理和技术平台,迅速介入无机化工领域,延伸产业链,有助于公司相关多元化战略的实施,是确保公司持续快速发展的一个重要举措。

    2、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收购将对本公司损益和资产构成产生一定影响。通过收购龙化控股,将有效壮大企业的资产规模,提升公司的综合实力和抗风险能力;通过产业整合,可以为公司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

    七、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审阅了公司收购龙化控股74.81%的股权事项的有关材料,包括《股权转让协议书》、浙江龙化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07年度审计报告》等,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质询和必要的沟通。对本次收购事项发布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交易以具有证券从业资质的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列示的数据为交易价格依据,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其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本次收购事项未有损害公司股东权益情形,亦未有损害公司利益情形。

    2、本次交易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本次资产收购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资产收购完成后,将为公司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综合实力,有利于公司做大、做强,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最大化。

    八、备查文件目录

    1、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2、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3、本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4、本公司与持股会、彭立等十一名自然人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书》

    5、龙化控股2007年度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八年四月三日

    证券代码:600352             股票简称:浙江龙盛         公告编号:2008-009号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3月29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关于召开监事会会议的通知,通知定于2008年4月3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办公大楼四楼411会议室召开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公司全体监事参加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收购浙江龙化控股集团有限公司74.81%股权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以人民币24,782.40万元收购浙江龙化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会所持浙江龙化控股集团有限公司57.97%的股权,以人民币7,200万元收购彭立等十一名自然人所持浙江龙化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6.84%的股权。同时,为稳定浙江龙化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员工队伍,公司承诺另行支付人民币4,000万元作为员工的福利和相关补贴之用,合计支付转让代价35,982.40万元。本次股权转让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同意本议案的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浙江龙盛关于收购浙江龙化控股集团有限公司74.81%股权的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OO八年四月三日

    证券代码:600352             股票简称:浙江龙盛         公告编号:2008-10号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07年10月19日公告披露“关于与印度KIRI染料化工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认购协议的公告”,内容包括: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桦盛有限公司于2007年10月16日与印度KIRI染料化工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认购协议》,桦盛有限公司认购其股份1,118,860股,每股面值10卢比,认购价格为每股115卢比,合计128,668,900.00卢比。上述内容请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公司第2007-033号公告。

    现本公司接到印度KIRI染料化工有限公司的通知:该公司已于2008年3月25日至4月2日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3,750,000股,发行价格为150卢比/股,目前已全部发行完毕,将于近期在印度孟买证券交易所(“BSE”)和国家证券交易所(“NSE”)上市。

    印度KIRI染料化工有限公司此次公开发售股份完成后,总股本变更为1,500万股,桦盛有限公司持有印度KIRI染料化工有限公司7.46%的股份。

    特此公告。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八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