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公司股票于4月1日、2日、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触及跌幅限制,截至目前,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经书面询问公司主要股东,公司第一大股四川香凤企业有限公司于4月3日回函称其公司及控股股东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4月1日、2日、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触及跌幅限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属股价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经书面询问公司主要股东,公司第一大股四川香凤企业有限公司于4月3日回函称其公司及控股股东,到目前为止并在可预见的两周之内,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涉及公司股权转让、非公开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或资产注入等其他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四月三日
证券代码:600691 证券简称:*ST东碳 编号:临2008-10
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2008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暨召开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08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于2008年3月31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08年4月3日在成都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6人(董事李琛委托顾族昌出席会议并表决,独立董事甘翃、何爱华委托李昌荣出席会议并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张文主持,会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会议审议通过增补董事的议案。鉴于曾卫平辞去公司董事,会议同意增补黄彬、曾珍(简历附后)为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二、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继续为自贡金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转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2007年5月18日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自贡凯迪碳素有限公司(子公司)为自贡金蜂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在自贡银行贷款200万元提供一年期担保,公司以持有的自贡凯迪碳素有限公司49%的股权进行质押。现该贷款已经到期,会议同意继续为其转贷提供一年期担保。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会议决定2008年4月22日上午10.30时召开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地点:成都市衣冠庙洗面桥街25号牡丹公寓3楼会议室。
会议议程:
1、增补公司董事。
2、审议批准公司继续为自贡金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转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3、审议批准《控股股东行为规范》(详见2007年12月1日《上海证券报》)。
4、审议批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详见2007年12月1日《上海证券报》)。
会议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凡2008年4月18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登记办法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人于4月21日至22日10:30时前,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外地股东可邮寄或传真办理登记手续。
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自理。
联系人:高嵩
电 话:0813-2606903
传 真:0813-2606903
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四月三日
附件:
一、董事候选人简历:
黄彬,男,汉族,1960年7月25日出生,大专,经济师。1979年至1982年在昆明军区政治部服役,1982年至1993年在宜宾橡树研究所工作,1994年至1996年任北京林凤商贸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成都林凤集团企管部副总经理。
曾珍,女,汉族,1983年12月22日出生,大学本科。2002年至2006年在四川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系学习,2006年至2007年在美国纽约皇后学院进修,现任四川嘉陵电力有限公司董事。
二、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章):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