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送红股0.1股并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每10股送红股1股并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1元;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08元
●股权登记日:2008年4月10日
●除权(除息)日:2008年4月11日
●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2008年4月14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8年4月16日
一、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于2008年3月24日召开的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在2008年3月25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二、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1、以2007年12月31日总股本261,575,8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十股送红股1股并派现金红利1元(含税),共计分配股利52,315,164元。
2、发放年度:2007年度
3、发放范围:截止2008年4月10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4、 对于个人股东,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实际每10股获送红股1股,现金0.8元;机构投资者不代扣所得税,实际每10股获送红股1股,现金1元。
三、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08年4月10日
2、除权(除息)日:2008年4月11日
3、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2008年4月14日
4、现金红利发放日:2008年4月16日
四、分派对象
截止2008年4月10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实施办法
1、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
2、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的现金红利,由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4月16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3、派发的红股按照中国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于股权登记日(4月10日)次日将所分派股份直接计入股东账户。未办妥指定交易的股东红股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第二个交易日便可获得所送红股。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 变动前 | 变动数 | 变动后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 72,423,774 | 7,242,377 | 79,666,151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 189,152,046 | 18,915,205 | 208,067,251 |
股份合计 | 261,575,820 | 26,157,582 | 287,733,402 |
七、实施送股方案后,按新股本287,733,402股计算,2007年度每股收益为0.3268元人民币。
八、咨询联系办法
咨询机构: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上海北京西路1316号
咨询电话:62899111
传真:62899900
九、备查文件
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