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第10项议案为公司大股东济钢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总股本68.69%股份)提出的临时提案。提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核通过。济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关于延期召开股东大会暨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刊登于2008年3月2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
一、会议召集、召开和出席情况
济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于2008年4月7日上午9:30在公司扩大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5人,代表股份941760001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69.57%。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陈启祥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保荐代表人及公司律师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二、提案审议情况
经与会股东和授权代表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公司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94176000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二、《公司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94176000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赞成94176000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年度报告全文及报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公司2007年度财务决算及200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赞成94176000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五、《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2007年公司实现净利润13.853亿元(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每股收益1.02元,提取10%法定公积金1.3853亿元,当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12.4677亿元,加上本年度末的未分配利润7.9122亿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20.3799亿元。
以公司2007年末总股本13.536亿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6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股利8.1216亿元,剩余未分配利润12.2583 亿元,结转至下年度。
赞成94176000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六、《关于2008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方济南钢铁集团总公司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赞成119772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济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08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08-003)。
七、《关于公司2008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议案》
赞成94176000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八、《关于支付独立董事2007年度津贴的议案》
赞成94176000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九、《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赞成94176000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 0股。
十、《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赞成94176000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 股,弃权0股。
基于上述事实,齐鲁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
1、济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决议
2、齐鲁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济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八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