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于2008年4月7日在北京民族饭店11层会议厅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翟鸿祥董事长主持会议。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7名,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2,561,356,9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9847%,符合《公司法》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2,561,356,97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并通过《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2,561,356,97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审议并通过《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2,561,356,97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审议并通过《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2,561,356,97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5、审议并通过《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提取一般准备的报告》
同意:2,561,356,97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审议并通过《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2,561,356,97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7、审议并通过《关于聘请2008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报酬的议案》
同意:2,561,356,87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99961%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0039%
8、审议并通过《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及关联交易情况的报告》
同意:2,561,356,97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9、审议并通过《关于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考核评价结果的报告》
同意:2,561,356,87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99961%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0039%
10、审议并通过《关于对监事的评价及外部监事相互评价结果的报告》
同意:2,561,356,97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1、审议并通过《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投保方案的议案》
同意:2,561,356,97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2、审议并通过《关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德意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信业务的议案》。关联股东德意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德意志银行卢森堡股份有限公司回避审议和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416,000,000股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
同意:2,113,676,87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233%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31,680,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767%
13、审议并通过《关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首钢总公司等关联方授信业务的议案》(分项表决)
(1)关于首钢总公司相关授信业务。
关联股东首钢总公司回避审议和表决,其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428,012,480股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
同意:2,101,664,39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15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31,680,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850%
(2)关于国家电网公司相关授信业务。
关联股东国家电网公司回避审议和表决,其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342,400,000股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
同意:2,187,276,87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723%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31,680,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277%
(3)关于润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授信业务。
关联股东润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避审议和表决,其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00,000,000股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
同意:2,329,676,87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584%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31,680,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416%
二、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共和律师事务所邢冬梅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程序等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及其所通过的有关决议均为合法有效。
三、备查文件
1、经到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