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发行人”或“金钼股份”)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53,8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下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379号文核准。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下称“网下发行”)与网上资金申购发行(下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本次发行价格区间为15.00元/股-16.57元/股(含上限和下限),由于网上发行时本次发行价格尚未确定,参与网上资金申购的投资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区间上限(16.57元/股)进行申购。如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低于价格区间上限,差价部分将于2008年4月14日(T+3日)与未中签的网上申购款同时退还给网上申购投资者。
4、本次发行数量为53,800万股。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发行股份不超过16,140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30%;其余部分向网上发行,为37,660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70%。
5、本次网上发行,参加申购的单一证券账户的委托申购数量不得少于1,000股,超过1,000股的必须是1,000股的整数倍。单一证券账户申购上限为9,999.9万股。除法定机构证券账户外,每一个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一经申购不能撤单。重复申购除第一次申购为有效申购外,其余申购由上证所交易系统自动剔除。资金不实的申购视为无效申购。法定机构证券账户每户的累计申购股数不能超过回拨前的网上发行数量(即37,660万股)。
6、本次网上发行日为2008年4月9日(T日),申购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常交易时间(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申购简称为“金钼申购”;申购代码为“780958”。
7、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和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于2008年4月10日(T+1日)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并将有关情况在《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定价、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下称“《定价、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中披露。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请参见本公告中的“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之“网上网下回拨机制”。
8、本次网上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和印花税。
9、本公告仅适用于本次网上发行,关于网下发行的具体规定,敬请参见2008年4月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时报》上的《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网下发行公告》。
10、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详细阅读2008年3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时报》上的《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和2008年3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的《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全文及备查文件可在上证所网站(www.sse.com.cn)查询。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 | 指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
证监会 |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证所 |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
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 | 指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
有效申购 | 指符合本公告中有关申购规定的申购,包括按照规定的程序、及时足额缴付申购款、申购数量符合要求等的申购 |
T日/网上资金申购日 | 指2008年4月9日,为本次发行参与网上资金申购的投资者通过上证所交易系统以发行价格区间上限申购本次网上发行股票的日期 |
元 | 指人民币元 |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
(二)发行规模和发行结构
本次发行数量为不超过53,800万股。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发行股份不超过16,140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30%;其余部分向网上发行,约为37,660万股,约占本次发行规模的70%。
本次网下发行由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组织,配售对象通过上证所申购平台进行网下申购;网上发行在网下发行的最后一天同步进行,投资者通过上证所交易系统进行申购,以价格区间上限缴纳申购款。
本次网下和网上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累计投标询价情况,并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及市场情况等,在发行价格区间内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最终确定的本次发行价格将于2008年4月11日(T+2日)在《定价、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中公布。
(三)本次网上发行对象
持有上证所股票账户卡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发行人须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所禁止者除外)。本次发行的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的证券自营账户不得参与本次发行的申购。
(四)申购价格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区间为15.00元/股-16.57元/股(含上限和下限)。网上资金申购投资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区间上限(16.57元/股)进行申购。
此价格区间对应的市盈率区间为:
1、12.65倍至13.97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遵照中国会计准则确定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06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数计算)。
2、15.81倍至17.47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遵照中国会计准则确定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06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发行后总股数按本次发行53,800万股计算)
(五)申购时间
2008年4月9日(T日),在上证所正常交易时间内(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进行。如遇重大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本次发行,则按申购当日通知办理。
(六)申购简称和代码
申购简称为“金钼申购”;申购代码为“780958”。
(七)发行地点
全国与上证所交易系统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
(八)网上网下回拨机制
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和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于2008年4月10日(T+1日)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并将于2008年4月11日(T+2日)刊登的《定价、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中披露。回拨机制的启用将根据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及网下初步配售比例来确定。
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回拨前网上发行数量/网上有效申购数量;
网下初步配售比例=回拨前网下配售数量/网下有效申购数量。
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1、在网下发行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若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低于1%且低于网下初步配售比例,在不出现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高于网下最终配售比例的前提下,从网下向网上发行回拨不超过本次发行规模5%的股票(不超过2,690万股)。
2、在网上发行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若网下初步配售比例低于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则从网上向网下回拨,直至网下最终配售比例不低于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
3、在出现网下或者网上认购不足的情况下,发行人和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可以根据实际认购情况启动双向回拨机制,对网下和网上的发行规模进行调整。
(九)锁定期安排
网上发行投资者获配股票无锁定期,自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在上证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网下配售对象获配股票的锁定期为3个月,锁定期自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在上证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十)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
(下转封八版)